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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十一”长假期间,大量游客涌入颐和园。中新社发 韩海丹 摄

资料图:“十一”长假期间,大量游客涌入颐和园。

年假没休完有补偿吗?

如果年假没有休完,职工可以拿到相应的补偿。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但是,如果企业职工递交过不休年假的书面申请,单位无需补偿。

因为《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对企业职工来说,离职时,没休完的年假可以折算成报酬,而多休的年假则无需扣钱。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该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休了产假或寒暑假,还能休年假吗?

休产假并不影响休年假,但寒暑假与年假有一定的冲突。

魏浩征指出,在两种情况下是不能休年假的。一是非劳动关系,比如大学生实习;二是享受比年假还高一层的假期,比如寒暑假、较长的病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列出了不享受年假的几种情形,包括“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等。

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则明确提出,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完)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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