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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女士提供的部分支付账单。

田女士提供的部分支付账单。

家里借来开店的7万多元一下午就不见了

上周六,港口二路一家餐馆老板田女士发现,女儿通过支付宝,偷偷将自己银行卡上7万多元转走了。再三追问下,12岁女儿欣欣才承认,自己将钱全部打赏给了网络主播。每次汇款成功后,欣欣都会将短信删除。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陈丝柳

女儿记下密码 分十多次转走老妈7万多元

“妈,把你手机借给我打个电话。”上周六,田女士的女儿欣欣佯装要打电话,将妈妈的手机骗走了。过了一段时间,田女士一查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余额,吓了一跳,自己刚借来的一笔钱中,有7万多元竟然“不翼而飞”了。

田女士说,自己通过支付宝账单发现,从当天下午3点20分开始,自己的银行卡陆续有十多笔交易,每次支出的数额不等,最多一次竟达到1万元,累计下来有7万多元,这些钱都转给了同一个支付宝账号——女儿的手机号。女儿要这么多钱干什么?再三追问下,12岁的女儿欣欣终于承认:是自己偷偷用妈妈的手机,通过支付宝给自己的账号转了7万多元钱,打赏给了网络主播。

“对自己的女儿肯定不会有戒心,平时我用手机支付时,她看到了密码,估计就记了下来。”田女士说,每次汇款成功,手机都会收到扣款信息提示。而欣欣为了不让她知道,每次都会第一时间将短信删除。所以,7万多元全部花光,家人一直毫不知情。“不止花了7万多元,欣欣跟我说,加上压岁钱和平时我们给她的零花钱,她一共花了十多万元。”田女士说。

上午借来的钱下午就被女儿打赏了

7万多元在短短几十分钟就被女儿打赏给了网络主播,女儿的行为让田女士实在无法理解。田女士夫妇的老家在湖南,目前在港口二路开了一家餐馆,每个月不仅要还房贷,还要缴纳餐馆的水电费等,加上日常的生活开销,每月剩下的钱并不多。

前不久,田女士给女儿买了一台手机,方便和孩子联系。事情发生后,田女士没有打骂孩子,而是希望欣欣勇敢一些,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她,可孩子的态度让田女士很担忧:“孩子现在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了,但到现在她也不愿意跟我说她是什么时候认识这些主播的,之前他们到底聊了什么内容?是谁让她打赏的?”田女士说,女儿只告诉她,自己就是想交几个朋友,当田女士拿到主播的电话后,第一时间想打过去,却遭到了女儿的阻拦。

田女士登录了女儿直播账号发现,账号已经到达了34级,按照等级消费规定,女儿账号要达到该级别,至少在直播平台上花费了十几万元。

“我现在就担心女儿,事情发生后,她太害怕了。”田女士说,欣欣是家里的老二,田女士和丈夫一直很疼爱这个小女儿,平时也会给女儿一些零花钱。田女士表示:“孩子平时比较听话懂事。我们工作较忙,有时候和孩子沟通少了点,但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还是让我们很震惊。这7万多元是我们借来的,原本我们打算用这笔钱开一家分店。说起来也很巧,朋友上午刚刚把钱打在我账上,下午欣欣就转走了。她现在知道了这笔钱是借来的后,也很后悔。”面对消失的7万多元,田女士夫妇最终决定报警。“民警说,欣欣在直播平台是主动送礼物给主播的,期间并未发生任何诈骗行为,所以公安机关没有办法受理此案。”

律师说法 打赏可做无效认定

日前,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广东五邑律师事务所的蔡莉雅律师。蔡莉雅认为,这类事件不构成刑事案件,而是一种自愿的民事行为,应通过民事途径进行解决。

此外,蔡莉雅还向记者解释,由于欣欣未满16周岁,仍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行为现在远超过自己的认知,可以通过法律做无效认定。从法律角度来讲,类似事件一旦发生,未成年人未经父母许可所进行的大额消费是可以追回的。欣欣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是可以认定欣欣这种打赏花钱的行为无效,以此追回这笔钱。

蔡莉雅同时还强调,在未成年人金钱管理方面,家长应尽到自己的监护职责。例如,银行卡密码、手机支付密码等,尽量不要告诉孩子。

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需加强

欣欣用母亲的手机给自己转账并打赏主播,说明其监护人有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应承担相应责任。但这并不能否定直播平台及主播的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直播平台应该对用户进行实名认证。12岁少女可以用自己的手机号打赏主播,说明实名制并未严格落实。此外,主播在与该女生互动时,应该认识到其并未成年,不该以诱导等形式要求其不断打赏,尤其是看到巨额打赏时,更应有所警惕,而非居心不良,继续谋求不义之财。

另外,相关部门应该深入到学校,进行网络安全意识的宣传和教育。同时,在移动互联网普及的当下,父母要关心孩子在互联网上的种种行为,教会他们防范互联网的风险。同时,家长也要学习互联网的风险知识和案例,引导孩子养成健康积极的互联网使用习惯。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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