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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太原7月18日电 (乔慧)7月18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若干意见相关配套政策”解读系列新闻发布会,山西省科技厅厅长谢红,山西省编办副主任韩红,省科技厅副厅长张克军,省人社厅副厅长贺德孝,省国资委副主任马进,深入解读相关配套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谢红对省科技厅牵头拟制《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做解读和说明。

她表示,《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是山西省专门为了促进成果转移转化出台的第一个政策文件,重点解决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政策问题。主要内容九条。规定的亮点有:建立市场定价机制,单位领导只要尽职,可免除因科技成果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明确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的法人责任,要建立健全技术转移转化工作体系和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收益分配、奖励和公示等制度;提高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将“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的比例规定在70%以上;支持科技成果向县域转移转化。建立县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监测与评价体系,定期发布县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监测报告,设立专项资金予以扶持。

《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是对去年下发实施管理办法的一次补充和完善。主要亮点有:劳务费开支和绩效支出不设比例限制;科研项目实行分类定额资助;科研经费支出负面清单管理;科研创新及服务收入由单位自主分配。

韩红表示,山西省编办提出了机构编制方面的具体改革措施,核心内容就是“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根据科研、教学等工作需要,自主决定本单位的编制结构,不需再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贺德孝表示:省人社厅牵头制定出台的《关于完善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等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是一个配套政策文件,主要内容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构建“三元薪酬”结构(“三元”结构指稳定提高基本工资、加大绩效工资分配力度、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措施),使高校、医院、科研等单位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

据悉,截止6月30日,山西全面完成了14个政策文件和法规的制定工作,形成了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系列政策体系,整体上打出了一套落实《若干意见》的“组合拳”。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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