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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城管局户外广告管理科的科长,在短短四年里,利用发放施工许可证、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广告牌租赁、与广告公司结算广告业务费等职务便利,多次通过广告公司虚开业务发票、贪污、索贿等手段,疯狂敛财690余万元。

城管科长三年花1500万玩网游 4年贪污690万

然而,在网游界,他却是一个传奇人物,曾经两次拿过某知名网络游戏年度决赛的冠军,而且在“圈里”口碑极佳,而他在网游上的花费也是令人咋舌,三年时间超过1500余万。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该区城管局户外广告管理科原科长丁某犯贪污罪、受贿罪,一审被该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其手下陈某也因犯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虚开发票报账套取公款240万

现年38岁的丁某,1997年进入常州市武进区城管部门工作。2007年左右,丁某在武进城管局环卫处担任副主任。2008年,丁某曾因吸食毒品被警方处以罚款500元。然而,在2009年,丁某开始担任武进城管局综合科科长,2012年该科室更名为户外广告管理科。丁某一直担任科长至案发。

丁某的职务虽然仅仅是户外广告管理科科长,但他这个科长权限却不小。所有涉及当地户外广告的“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发放权限都被丁某一手掌握。这样一来,很多做户外广告生意的广告公司老板,都唯丁某马首是瞻。

2013年,因为当地要进行文明城市宣传,需要制作一些户外广告。丁某让自己认识的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周某从城管局承接项目并施工,实际花去工程款8万余元。工程结束后,丁某却指使手下陈某虚增了一些户外宣传业务,并让周某开了一张22万元的发票,到城管局财务报账结算。

丁某的手下陈某在城管局没有编制,仅是一名“临时工”。由于其性格老实懦弱,被丁某看中利用。后来,丁某甩开陈某,直接实施贪污。2012年上半年,丁某谎称局领导要充抵费用,要求广告公司老板周某为其虚开了一张20万元的发票,并制作了盖有城管局广告科印章的虚假工程合同,到城管部门账户结算。2012年4月20日,周某将结算到的20万送到了丁某办公室。

更离谱的是,丁某竟然自己注册开设了一个皮包公司。之后,丁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属于城管局的一些广告牌无偿给这个皮包公司使用,然后找自己的朋友或熟人,冒充皮包公司负责人,将广告牌再转租给其他广告公司牟利。

检察机关查明,2010年至2013年,丁某在担任科长期间,伙同手下陈某,在城管局发放施工许可证、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武进城管局所有广告牌租赁、与广告公司结算广告业务费过程中,多次通过广告公司虚开业务发票、收入不入账等方式,骗取公款近240万元。其中,丁某实际得手220余万元,陈某实际得手10万余元。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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