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国内频道>国内新闻
分享

原标题:人社部: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列入“黑名单”

拖欠农民工工资将列入“黑名单”

本报北京10月9日电 (记者叶紫)人社部近日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社部门应当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一)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二)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责任编辑:肖舒

最新国内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2024世界航海装备大会在福建省福州市开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