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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保监会一日连发5个监管函 暂停5家险企关联交易

被发监管函的5家险企上海人寿、阳光人寿、渤海人寿、君康人寿、珠江人寿,均存在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关联方档案不完整、关联交易未识别未报告等问题。保监会要求其自发函之日起6个月内,禁止直接或间接与关联方开展包括借款在内的部分交易,并立即进行整改。

保监会再次出重拳,严格治理保险公司问题。10月11日晚间,保监会一连下发5张监管函,指出在年初进行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中,上海人寿、阳光人寿、渤海人寿、君康人寿、珠江人寿5家保险公司在“三会一层”(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高管会议)的运作、内部管控机制、关联交易管理、内部审计、考核激励等方面存在问题。保监会要求这5家险企自发函之日起6个月内,禁止直接或间接与关联方开展包括借款在内的部分交易,并立即进行整改。

5家险企均存在关联交易问题

保监会9月通报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结果显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亟须进一步加强。评估发现,险企在三方面存在问题。一是关联方档案管理不完备。包括更新不及时,股东未提交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书面声明。二是关联交易管理不完善。包括未对关联交易开展有效的审计,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关联方重大关联交易未经独董审议,公司关联股东、董事未回避表决关联议题,未及时披露重大关联交易、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信息,未按时向中国保监会报送关联交易季度报告。三是部分公司的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风险。包括通过资产管理产品、信托计划等多层嵌套,向关联方输送利益。

被发监管函的5家险企均存在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关联方档案不完整、关联交易未识别未报告等问题。针对险企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保监会要求其自发函之日起6个月内,禁止直接或间接与关联方开展包括借款在内的部分交易,并立即进行整改。6个月期满之日起的三个月为观察期。观察期内,保监会还将对此项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除此以外,渤海人寿及君康人寿在股东股权方面的问题也引人关注。

保监会:暂停5家险企关联交易

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壮大,保险业关联交易数量居高不下,隐蔽性、复杂性不断增强,有的利用关联交易掏空保险公司,有的甚至将保险机构作为融资平台,成为保险公司重大风险隐患,这也成为监管层关注的焦点。

此前,保监会就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当前关联交易管理中存在的关联关系难以识别、交易结构复杂多变、关键环节审核责任不清晰等乱象问题,做出进一步明确规定,比如加强关联交易统筹管理、明确“穿透监管”原则、建立“责任到人”的审核和追责机制、增加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等,并对关联交易日常报告进行了相应的规范。

对于上述5家公司存在的不同问题,保监会要求各家公司在接到监管函后立即实施整改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项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当明确具体时间和措施,确保将每一项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保监会副主席:问题公司要进行责任追究

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近日在中国寿险十月前海峰会上表示,这几年,少数人身保险公司出现的治理失效、虚假资本、违规运用资金等问题,就与漠视风险直接相关。

他认为,人身保险业要强化合规理念。经营管理要尊重客观规律,遵守市场规则,平衡好风险与利润之间的关系,从源头防控风险,不能投机取巧、急功急利,更不能试图钻制度空子甚至以身试法。

险企还需强化风险管控。重点是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正常的资产负债错配是金融业的利润来源之一,但不能错配过大。要加强资产负债的类型、数量、期限等匹配管理,完善定价、投资、风险管控机制,实现资产负债在长期、中期、短期上的科学匹配,防止错配过度。资产端和负债端的管理不可偏废,要两头都抓住,两头都要抓好。

对于有问题的公司,黄洪表示要进行责任追究。明确保险公司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完善风险处置机制,严肃风险追责,发生风险倒查责任、终身问责。

文/本报记者 蔺丽爽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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