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文物犯罪呈现集团化、规模化、职业化、智能化趋势,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加大打击力度 确保文物安全(文化脉动)
四川省安岳县木鱼山摩崖造像千年佛头被盗前后 资料图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在探索符合国情的文保之路中,文物安全是基础和重中之重。
连日来,一系列重磅的判决、政策和举措,都集中在文物安全领域。11月10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第二批10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清东陵被盗系列案作出一审判决,四川木鱼山摩崖造像千年佛头被盗案作出一审判决、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业内人士希望通过舆论呼吁、社会关注、制度构建、法律惩处,确保文物安全。
每年文物犯罪案件达2000起,盗掘古墓葬、古遗址占一半
近日,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对木鱼山摩崖造像千年佛头被盗案作出一审判决。偷盗者敲下了木鱼山摩崖造像12号龛右侧一菩萨头像,并打伤了文物管理员。法院认为,此行为对文物整体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以盗窃罪分别判处盗窃佛头的曾某有期徒刑5年9个月、处罚金4万元。目前,伙同曾某盗窃佛头的张某仍在逃,已被警方列入网上追逃对象。
这只是众多文物犯罪案件中的一例。近年来,湖北随州义地岗盗掘古墓葬案、辽宁朝阳特大盗掘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墓葬案、四川眉山盗掘江口沉银遗址案、陕西淳化盗掘汉云陵古墓葬等,文物犯罪案件频发。而备受瞩目的清东陵盗掘案,更是轰动一时。
2015年10月,位于河北唐山遵化市的清东陵内景妃园寝温僖贵妃墓被盗挖,多件珍贵文物被盗,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偷盗团伙曾先后多次踩点寻找目标,摸清安保人员进出陵园的时间点和行动规律后,带着铁锹、电线、对讲机等工具爬墙进入陵区,每天晚上挖掘盗洞。前后持续10天左右的盗墓活动中,团伙中有人负责放哨,有人负责挖掘,有人负责搬运,每天从晚上七八点干到凌晨3点才收工。直到2015年10月31日凌晨,巡逻警卫才发现盗墓行为,此时嫌疑人梁成刚等人已逃离。2016年5月,梁成刚还未被抓获,东陵昭西陵隆恩殿台基护栏柱头又遭盗窃,国家文物局再次约谈唐山市政府。
今年7月,河北遵化市法院就清东陵被盗系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梁成刚等9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到14年零9个月不等。这起轰动一时的盗掘案,暴露了文物犯罪的新趋势和陵区存在的管理漏洞。
近年来,文物犯罪的集团化、职业化、智能化趋势明显,作案愈加隐蔽,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形势非常严峻。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每年立案的文物犯罪案件有2000起左右。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刘铭威表示,文物犯罪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一些地区文物犯罪手段不断升级。虽然打击的力度不断增大,但案件势头还没有完全得到遏制。“整体来说,盗掘古墓葬、古遗址的案件占每年文物犯罪案件的一半以上,甚至发生了一些暴力案件。”
文物法人违法屡禁不止,成为另一个明显趋势。湖北国保单位红安七里坪国共合作谈判处旧址遭拆除案、黑龙江哈尔滨双城区刘亚楼旧居等七处不可移动文物遭拆除,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其中,就有法人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的问题。据统计,2016年,国家文物局全年督办案件中法人违法案件占比高达76.5%。破坏文物本体及其原生环境的法人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发生违法案件后地方主管部门不处理不追责的情况较为普遍。
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不到位,文物执法力量弱
文物犯罪案件高发频发,暴露了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指出,近年来屡屡出现的文物被盗、因灾受损、人为破坏等问题,关键是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的履行不到位。一些地方对文物保护认识不足,在城镇建设开发中急功近利、拆真建假、拆古建新,破坏文物本体,破坏环境和历史风貌。有的地方即使发生了重大文物犯罪案件,仍未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在联动机制上,也存在不足。我国文物种类众多、文物管理使用情况复杂,既需要文物部门加强监管,也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
在一个个犯罪案件中,文物执法力量薄弱,被一再提及。缺人、缺经费,成为文物保护尤其是基层文物保护的最大困扰。据统计,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中,仅有一半设置专门文物安全监管和执法处室,市县中设有专门文物安全监管和执法机构的比例更低。文物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文物安全尤其令人担忧。而偷盗者集团化、规模化行动,也给文物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刘铭威介绍,偷盗者十分猖獗,有的用迷药迷倒值班员,有的看护人员被打伤。公安部副部长李伟承认:“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水平还需提高。一些地方公安对文物犯罪出现的新特点、新情况研究不足,打击不力。”
此外,文物法制建设也不够完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破坏文物等违法行为处罚偏轻。在文物违法案件处理中也存在使用单位瞒报不报,管理单位毫不知情的情况,一些地方甚至存在有案不查、有法不依、滥用职权、违法审批等问题,迫切需要出台相配套的制度保障,明确地方责任清单。
专家指出,文物流通市场的乱象也在某种程度上助推文物犯罪。近年来,民间收藏不断升温,交易活跃。但一些经营者暗中从事非法文物交易活动,有些地方文物造假售假、知假拍假、欺诈蒙骗的现象较为严重。有些人违背职业道德、进行虚假鉴定,加之一些文物鉴赏电视节目过分渲染文物价格,误导大众,进一步扰乱了正常的文物流通市场秩序。
加大打击力度,形成长效机制
为严厉打击盗掘、盗窃、倒卖、走私等文物犯罪,切实保护国家文物安全,11月10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第二批10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今年7月31日,公安部就已公开通缉10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
李伟说,公安部近年来连续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共破获各类文物案件269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336名,打掉犯罪团伙658个,缴获国家珍贵文物2089件,其中一级文物54件、二级文物558件、三级文物853件,“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还建立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研发全国文物犯罪信息管理系统,形成打击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为海外文物的追索奠定了基础。”
刘铭威还说,文物局和公安部一起研究解决文物犯罪的突出问题,采取了一些实际措施,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会商机制、加强重大文物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
“国家文物局会同公安部等部门不断巩固完善联合执法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工作的力度,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颁布《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细化完善了文物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将文物安全纳入全国文明城市评比,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将文物安全纳入当地各级政府的考核评价内容,夯实文物安全责任。实施文物平安工程等措施,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刘玉珠说。
国家文物局今年4月开始了为期半年的全国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先后派出了10个专门工作组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进行实地督察。到目前为止,已经排查了各类文物博物馆单位23万多个,其中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样本数达到5145家,共查出各类文物安全隐患2.1万多处,能够立查立改的有9507处,一些不能立查立改的也已经制定了整改方案。针对文物安全特别是法人违法的专项排查,一共查处了279起,其中国家文物局直接督办的50起,省级督办的重点案件103起。“我们以此为切入点,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刘玉珠说。
在文物市场治理上,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江平表示,要建立健全符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的日常监管执法体系,主动配合文物部门,对古玩、文玩和旧货市场、涉及文物经营活动的特色商业街、文物旅游景区等进行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强化和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进行检查,对文物商店未经许可销售文物及从事文物拍卖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文物市场监管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综合性系统工作,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强化外部联动,健全跨部门信息通报、隐患排查、综合执法、联席会议等协调联动机制。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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