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国内频道>国内新闻
分享

原标题:劳动节加班,加班费怎么算?

新华社上海4月27日电(记者 周蕊)“五一”国际劳动节,如果劳动者需要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记者从劳动部门了解到,5月1日加班,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5月1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4月29日到30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

按照4月1日起上海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2420元计算,劳动者在5月1日当天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资至少有333元。如果3天都加班、不调休,加班工资至少有778元。

责任编辑:赵睿

最新国内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福州上空铺满了绝美晚霞,你看到了吗?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