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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回应重金属污染假整改:10月31日前整改到位

含铅废渣堆场集水严重、防渗膜破裂。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

云南曲靖回应重金属污染假整改:立行立改 10月31日前整改到位

就近期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在云南省曲靖市督察发现的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罗平锌电”)重金属污染隐患突出的环境问题,曲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21日晚间回应称:当地市委、市政府于21日下午到罗平县召开整改现场推进会,将对不作为的行为和个人坚决查处,并科学整改,于2018年10月31日以前整改到位。

6月21日,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通报,两年前被查出重金属污染问题的罗平锌电,在时隔两年后的2018年6月12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下沉云南省曲靖市督察时发现,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在整改工作中“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废渣违规堆存依然如故,呈进一步加重之势,对珠江上游水环境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对此,曲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回应称,6月21日下午,曲靖市委、市政府迅速到罗平县召开整改现场推进会,实地查看罗平锌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压实责任,督办解决相关问题。

针对罗平锌电存在的环境问题,曲靖市将在查清问题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对不作为的行为和个人坚决查处并问责。由曲靖市政府下达企业停产通知,涉及铅锌生产线停产整改;全力以赴处理历史遗留废渣;加快废渣外送处理速度;全面评估企业存在的环境风险,科学整改,于2018年10月31日以前整改到位;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披露。

曲靖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要直面问题,对督察反馈的问题真抓真改真落实;要迅速行动,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要狠抓责任追究严肃问责,由曲靖市政府牵头成立环保违法行为查处小组,由曲靖市纪委牵头成立调查组,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调查在罗平锌电环境问题中不担当、不作为行为;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对全市大气、水体、土壤、重金属、固体废物、企业污染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一并制定整改方案;要成立市委、市政府工作组,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信息公开,及时与中央督察组对接汇报整改措施,诚恳回应民众提出的问题、要求和期盼。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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