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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并明确了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等五大治理任务。

昨天,北京市教委会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公布《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强调,将通过采取自查与摸排相结合、抽查与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等措施。全盘考虑,分阶段、逐步推进,促进幼儿园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严格落实小学“零起点”教学,努力规范教育培训机构教育行为,为幼儿健康快乐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文件中提到,专项治理的第一阶段为自查与摸排阶段(2018年8月-10月),要求各区教委制定本区治理方案,于9月20日前将方案报市教委,并组织幼儿园、小学、教育培训机构按要求开展自查。区教委开展抽查和摸排,边查边改,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错误行为,于10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报告上交市教委。

第二阶段为全面整改阶段(2018年11月-2019年3月),市教委开展对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抽查和调研工作,推进整改,对存在重大问题的幼儿园、小学、教育培训机构依法依规整顿。本阶段于2019年3月底完成。

第三阶段则为专项督查阶段(2019年4月),市教委会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不坚持“零起点”办学的小学以及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的教育培训机构。对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本阶段于2019年4月底完成。

市教委强调,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按照职责分工将专项治理工作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督促指导幼儿园、小学及教育培训机构按照相关要求查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同时,积极推进《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全面落实《2018年北京市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各区要强化对新任教师、初任园长、民办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同时加强对园长和教师的师德师风和安全教育,2018年底之前,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

市教委还强调,将加强行政监管,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小学化”治理工作作为行政督查重要内容,进行经常性的入园督促查看。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各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结合幼儿园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工作,将纠正“小学化”问题纳入教育督导内容,督促幼儿园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切实提高办园质量。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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