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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双休日缘何成“难休日” 部分员工维权常遭“为难”

每当有媒体细数职工休息休假权益,就会有网友“大倒苦水”,表示“能有正常的双休日就不错了,其他假期根本不敢想。”近日,记者采访发现,国家法定的双休日制度在现实中的执行情况并不乐观。

智联招聘发布的《2017年白领满意度指数调查报告》也显示,约85%的中国白领每周都要加班,21.3%的白领每周要加班5到10个小时。

双休日“看上去很美”

“我得回公司一趟。”9月1日晚,北京白领王姗姗与朋友短暂相聚后,一脸无奈地赶回公司加班。今年硕士毕业的她,在一家大型家装公司做财务工作,因为工作的周期性特点,每个月她总会有加班中度过周末的时候。“工作量大、人手又不够,都习惯了”。

今年是双休日制度施行的第24个年头,对很多上班族来说,“每周工作5天,40个小时工作周制度”仍然只是“看上去很美”。

北京市西城区环卫工人马师傅告诉记者,每天自己的工作时长约为12个小时。谈起周末是否需要加班,“由于人手紧张,我每周都要加班,身边的工友们也基本如此。”他说。

“每天上12个小时班,没有双休日的工厂多了去了。”在江苏常州,李平经营着一家规模不大的工厂,他向记者透露,一般工厂都说有双休,但实际上基本上是虚设。在周边大大小小的工厂,工人加班工资普遍在13元/小时上下。“订单多,需要赶货的时候,工人在周末肯定是要加班的。”他认为,双休日无休虽然不合理,但却是现实需要,“普通工人基本工资每月不到2000元,想要拿到更高的工资,只有靠加班”。

付加班费时,单位“偷工减料”

采访中,多位受访人表示,即使加班了,在给付加班费或者补休上,用人单位普遍“偷工减料”。

在沈阳,就有一家公司拿劳动合同“说事”。沈阳某电梯公司电梯工柳旭因与公司签订了不定时工作制劳动合同,经常需要利用休息时间出工维修电梯且没有加班费。当他向老板索要加班费时,公司负责人竟然说:“单位申报了不定时工作岗,就算我让你一天工作24个小时,不给加班费也没有关系。”

根据《劳动法》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同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但记者调查发现,无论是安排补休还是给付加班费,一些用人单位执行起来都很随意。

“我们单位核算加班工资,发现费用太高了,就只给补休。”在北京市一家网站工作的张文说。可经常“连轴转”的王姗姗就没那么幸运了。她表示,即便单位给了补休,也无法正常享受。“项目来了,同事们都在忙,休假都会内心不安;就算要求补休,领导也会用各种理由拖延不批,拖着拖着,假期就不知道哪里去了。”

此外,按最低额度给付加班费也是一些企业的惯用伎俩。“按规定一月加班不能超过36个小时,但很多员工包括我自己在内,有时候一月加班达100多个小时,可最终出现在工资条上的,只有36个小时的加班费。”在北京市某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的安安无奈地告诉记者。

员工维权常遭“为难”

记者注意到,面对自己合理合法的权益遭受侵害,一些员工并非不清楚相关政策,存在“有些规定落实难,维护正当权益更难”的现实尴尬。

本报融媒体中心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当休假权益未得到落实,61%的受访者表示在职时不敢维权。其中,56%的受访者选择“忍气吞声”;5%选择“离职以后再维权”;会向单位主张权利的仅占比29%;而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占比最少,仅为10%。

“只要用人单位确实侵犯了职工劳动权益,去告大概率会赢,然后呢?”采访中,不少职工坦言,用人单位会想法子给敢于维权的职工“穿小鞋”,到最后逼迫职工不得不辞职,这样一来,职工丢掉的还有“饭碗”。甚至有多位在人力资源行业从业的人士私下承认,对有过维权“案底”的职工,会在第一轮筛选简历时就被淘汰掉。

对此,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教授沈建峰告诉《工人日报》记者,劳动者不敢维权背后深层次的问题之一是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他建议相关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在公开相关裁判文书的过程中能隐去劳动者的相关个人信息。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受访者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赵琛 曹玥

责任编辑:金林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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