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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2月19日,全国各级法院依托中国庭审公开网累计直播案件庭审超过249万余场,网站总访问量超过145亿次。仅用两年时间,庭审直播量从7.7万场增加到超200万场。

这一数字背后,是近年来中国司法公开前所未有的力度和广度。如今,无论身处何地,只需一台电脑、一部手机,通过互联网就可以“旁听”全国不同地方、不同辖区的人民法院庭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既可看到云南省南部的景洪市人民法院庭审,也可以直接感受“最北人民法院”——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法院的法官风采。

有学者将庭审视频直播比喻为阳光司法“塔尖上最耀眼的明珠”,认为庭审视频直播是司法公开最典型和最生动的方式。庭审直播给中国司法带来了什么?近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律师、基层法官、旁听群众等,听他们说自己眼中的“庭审直播”。

“全覆盖”彰显司法自信

2016年7月份,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线试运行,最高法院宣布对所有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在该网站实行互联网直播,标志着人民法院庭审公开工作进入新阶段。同年9月份,中国庭审公开网正式开通运行,要求全国各级法院在该网站公开庭审活动。到2017年12月份,全国3520家法院实现全接入、全覆盖目标。

你可能有所不知,中国庭审公开网庭审直播不仅突破了200万场,而且还以每天平均1万场以上的速度持续递增。中国庭审公开网已成为全国最大的政务类视频公开网站和全国日均网络流量最大的政务网站。全国法院已有9万余名员额法官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案件庭审,年直播50场以上的法官超过1万名。

以江苏法院为例。近年来,江苏法院紧盯庭审公开这一审判公开核心环节,推进庭审直播。2018年3月下旬,江苏省高级法院发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开展庭审网络直播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以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实现所有案件、所有法官、所有法庭全覆盖。近期,江苏高院在“微法院”平台中开发了庭审直播功能,公众观看江苏法院庭审直播将更加方便。

“只有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以及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等五类不宜扩大受众范围的公开审理案件,才可以不实行庭审网络直播,这为办案人员提供了清晰指引。”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与信息技术处处长刘坤告诉记者,江苏法院还将庭审直播的前提条件由征得当事人同意,转变为需要当事人书面申请不直播并审核同意后才能不直播,清除庭审直播“外部障碍”。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李亮介绍,从中国庭审公开网境外访问情况看,各大洲访问量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亚洲(超过6亿次)、北美洲(超过5亿次)、欧洲(超过2亿次)、大洋洲、南美洲、非洲。中国法院的庭审公开工作获得了国际社会普遍关注。

“庭审直播极大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庭审直播体现的是法庭、法官及其他相关法律共同体的底气,凸显了司法队伍专业的职业形象,彰显了司法自信,更增加了司法他信。”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刘徐州指出,法庭上的监控镜头是伸进法庭的探照灯、显微镜,使法庭上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跨时空被定格、被放大、被细读,这种特殊的全民围观场景必然使人们深恶痛绝的司法干预、司法腐败难以藏身,使审判人员恪守公平公正,力求审判专业精准。唯其如此,才能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增强庭审程序“仪式感”

近年来,北京西城区法院把庭审网络直播作为法院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实现庭审直播常态化。

“庭审直播有利于加强庭审程序的‘仪式感’,使得法官更在意庭审效果,从而促使法官重视庭审驾驭能力的提高。”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北京西城区法院金融街法庭审判员高亢对庭审直播颇有感受,人民法院庭审直播申请审批流程简单便捷,信息化技术探索使得庭审直播的推进没有给一线法官带来额外工作负担,因此更具实效性。

高亢说,通过庭审直播,可以更好发挥人民法院对社会公众的普法教育功能,以非常便捷和低成本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了解法院工作的窗口。关注法院工作的群众,也可以非常便捷地学习到有关司法程序的基本。

“审判公开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有利于保障程序公正、实现实体正义及树立司法权威,也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娄秋琴律师认为,这项原则虽然一直在提倡,但在以前的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有的法院没有专门公告场所,在公告方面也比较随意,很难准确获悉开庭情况;有的法院对旁听人员的数量和身份实行限制,有时故意安排小法庭并以座位不足为由变相限制人数,有时要求登记旁听人员身份信息,仅限家属或者朋友,不允许新闻媒体进入,导致审判公开并不彻底,等等。

娄秋琴认为,推行庭审直播制度,通过电视、互联网或者其他传媒对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庭审过程实行图文、音频、视频直播、录播,有利于真正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制度,不给司法机关留下任何借口和理由破坏公开审判。

“司法裁判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涉案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北京市地平线律所律师胡永平表示,法院将案件庭审面向社会直播,有利于遏制审判权的滥用,促进司法公正。庭审直播是完全公开的方式,其受众广泛,且网络传播信息具有及时性及扩散性,这些都会无形中督促法官更加注意程序的合法性,做到客观公正,不偏不倚,从而最大程度上实现程序公正,进而保障裁判的实体公正。

实现公平正义“看得见”

“前不久,我在网上观看了一件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民事案件,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充分表达了各自看法,并当庭提交了相关证据,主审法官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并对相关法律问题当庭作出了解答,随后作出择期宣判决定。”这是家住江西抚州市东乡区小璜镇珊背村村民汤满堂对庭审直播的观后感。

汤满堂告诉记者,以前觉得人民法院庭审很神秘,通过“旁听”庭审直播,让他更加了解庭审过程,感受到法庭审判的真实气氛。对自己来说,有效降低了法院“神秘感”,提高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通过现实案例直观体会法律规定和应用,对个人在社会上的言行举止起到指引作用。

“希望以后能有更多的热点案件可以庭审直播,推动法治中国建设。”汤满堂说。

公正是评判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标准。“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聂树斌案再审改判、顾雏军案再审、甘肃白银杀人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公开庭审,引发了广泛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孙华璞大法官审理的‘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裴显鼎大法官审理的‘顾雏军案再审’等,将公开庭审变成了一堂纠正涉产权和企业家冤错案件的法治课,必会在中国法律史和司法史上留下标志性的记录。”胡永平说,重大案件的庭审公开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直面问题、勇于担当、实事求是、捍卫公正的坚定信念。

刘徐州认为,庭审直播破除了司法神秘主义。这一不同于司法裁判公开的司法公开形式使真实而庄严的庭审程序、庭审构成、庭审过程等近距离全方位地呈现于公众面前的屏幕中。对一般公众而言,昔日充满神秘、只有特定人群才能接近的司法实践尽收眼底,一览无余,是极具获得感的“视听福利”。对多数公众而言,看直播就是在上一堂生动的公开课,法律知识得以提升,法治精神得以涵化。

李亮告诉记者,在已经公开视频直播的百万数量级庭审中,从未出现过一起所谓“负面舆情事件”,反倒是庭审直播有助于维持法庭秩序,促进当事人之间达成调解或和解,有助于让司法工作赢得群众支持,帮助社会公众了解、理解法律、培育法治思维,推动构建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社会。

近年来,各地法院有针对性地开展知识产权、职务犯罪、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依法行政类案件等公开庭审,进一步丰富了人民群众收看庭审和参与司法互动的渠道。正如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去年8月份发布的《人民法院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2017)》指出,我国司法公开逐渐从传统庭审旁听的“现场正义”,扩大到电视直播和网络直播的“可视正义”及移动互联网时代“即视正义”。

2018年4月份,中国庭审公开网启动《大法官开庭》栏目,通过数场直播大法官开庭案件的庭审,取得了超乎预期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据了解,《大法官开庭》首期直播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审理的迪奥尔公司商标行政纠纷案。多个直播平台的关注人群近6000万人次。其中,中国庭审公开网及入驻平台观看人数达到678万次,最高法院微博累计关注人数超过1400万人次。

让司法窗口更加敞亮

“人民法院主动拥抱新媒体、利用网络资源力推公开,让司法窗口更加敞亮。”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蔡曦蕾认为,庭审直播作为司法公开的一种新形式,不仅能够有效保护影响性诉讼中的法官权威,还能够向社会传递司法正义的价值理念,塑造理性的法治思维和观念。

蔡曦蕾指出,司法公开与其他利益也会存在一定冲突,例如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客观上存在公开的范围与限度,由此蕴含着选择性公开的风险。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公开,必须“让公开成为原则,不公开成为例外”。长远而言,则是在呵护公众对司法的信心。

作为全国四级法院统一的庭审公开平台,中国庭审公开网自开通以来,不断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加强直播规范化建设,以庭审视频直播为主,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加大庭审公开覆盖面,提升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2018年11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推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更加成熟定型,提出31条具体举措。其中明确,扩大庭审公开范围,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工作,通过对更多案件特别是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实行网络直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提升司法能力,深入开展法治教育。

同时,这份《意见》提出四项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深化人民法院基本情况、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司法改革等方面信息公开,建立完善司法公开内容动态调整制度,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方位拓展司法公开范围;二是健全司法公开形式,畅通当事人和律师获取司法信息渠道;三是加强人民法院白皮书工作,加强人民法院政务网站建设管理,深化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四是落实司法公开工作责任制,完善评估督导和示范引领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调查研究,健全监督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以有力组织保障提升司法公开效果。

李亮表示,在服务、保障全国各级法院不断加大庭审公开工作力度的同时,中国庭审公开网将更加注重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等诉讼参与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更加注重人民群众的用户体验和获得感。

“司法公开无异于一场程序革命,其对于法治的意义非同寻常。或许在具体行为规范上还需继续完善,但未来的路径无疑是清晰的,司法活动将变得史无前例地公开透明。”蔡曦蕾说。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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