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国内频道>国内新闻
分享

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捆绑销售“精装修”,强迫消费者签完买房合同后再签署一个“精装修”的合同。消费者除了要支付正常的房价外,还得额外地付装修费。这笔费用有时高达几十万元,但是装修质量极差,根本不值这么多钱。如果不接受开发商“双合同”的规则,消费者就有可能无法顺利购房,甚至连退房款都不行,双合同似乎成为了如今购买“精装修”房子时的潜规则。

天津刘先生:我于2016年购得某房产项目的住房,交付标准是精装修住房。交房时开发商要求先签验收单并交齐相关费用,才能领钥匙验房。领了钥匙后,发现屋里墙面多处开裂、明显被水泡过 ,门背面有明显大洞等50多项问题点。找他们维修,一年多过去了也是修修停停。我多次找开发商未果,最后他们甚至扬言,你走法律途径吧,告你也告不赢。

来自消费者的声音:应该不是咱先验房,验房没问题签个字吗。他们是你只有签字,默许了收房才能验房,才可能有师傅拿着钥匙给你开门,才能进去看里面。你这简直不就是霸王条款吗?一进去一看,屋里整个都给泡了、门上大窟窿老大。我们的房下来到现在都没入住,然后就说你们可以起诉去。很多户都是这种情况。

房屋验收时,开发商应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材料,并且由业主对房子的质量进行查验。然而在3·15晚会收到的投诉中,不提供相关资料、不给钥匙验房,就要求缴费签字、进行收房的做法,似乎已经成了一些开发商的惯例。这样的收房程序形同虚设,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路先生:2018年底我去收房,开发商要求先签订面积认定书、交全公共维修基金和物业费后,才给办交房手续。这些费用全部是根据房屋面积的大小收取的费用,但我实际测量后,发现少了6-7平方米。找开发商理论,开发商态度很蛮横,不予理睬,甚至说不满意就可以退房。

责任编辑:杨林宇

最新国内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福州上空铺满了绝美晚霞,你看到了吗?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