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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自治区办公厅下发通知调整办公时间,自2019年5月1日起,办公时间调整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不再分夏季办公时间和冬季办公时间。

据了解,现行办公时间为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执行夏季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执行冬季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从今年5月1日开始,广西不再区分夏季办公时间和冬季办公时间,办公时间均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办公时间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办公时间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9年5月1日起,办公时间调整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不再分夏季办公时间和冬季办公时间。请遵照执行并安排好有关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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