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国内频道>国内新闻
分享

女孩模仿“易拉罐制爆米花”不幸离世 其父欲状告短视频平台

哲哲的家被炸得一片狼藉 图源:齐鲁晚报

从事发到现在,关于该事件的讨论一直没有停过。不少网友谴责短视频的制作者和发布者没有尽到提示责任;也有人认为监护人也有责任。

目前,“办公室自制爆米花”的原视频已被发布者删除,不过其账号还在正常运营。记者联系博主及其所属公司,暂未获回应。

关于事件责任认定以及周父的诉讼请求,律师也有话要说。     

天津昌朋律师事务所郭岩律师认为,按照《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的规定,短视频的发布者和短视频平台的行为构成了共同侵权,应该承担共同致害的责任。共同侵权里面有共同故意侵权和共同过失侵权两种分类,这个案件里,两个主体属于共同过失侵权,即视频的制作者单独的过错可能不至于引起侵权行为和责任,短视频平台自己的过错也不足以导致事情发生,但是两个主体的过错一结合,就产生了现在的过错行为,导致了侵权行为的发生。因此他认为,两个主体应该为女孩的死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郭律师进一步解释说,视频制作者的过错主要在于没有在视频中出现任何安全提示,“她实际上做的是一个类似于物理实验或者化学实验,在视频中的这种行为,要在一定环境和条件的控制下才能得到想要的实验结果,但是她对实验的细节没有任何提示和说明”;短视频平台的过错则在于缺乏对视频内容的审核机制,也没有提示视频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因此,郭律师认为,如果周先生想要起诉短视频制作者和短视频平台,成功的几率应该在五成以上。     

南京消防部门提醒大家,消防法律法规虽没有明文禁止写字楼里不能用明火,但要注意,不能自己制作、改装易燃易爆装置。

责任编辑:林晗枝

最新国内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中国经济样本观察·“镇”了不起丨全球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