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国内频道>国内新闻
分享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引发的新规新增了一条基本申请条件:评选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同时,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由5万名增加到6万名,增加的1万个名额全部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在成绩方面,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指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作为大学生能获得国家奖学金是一项莫大的荣誉。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另外,很多人将国奖与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弄混,到底有什么区别?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中央高校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责任编辑:林晗枝

相关阅读
最新国内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福州金汤社区举办2024年福建省社会科学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