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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标准》(下称《标准》)。其中要求,《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两门课程均为必修课程。并规定,《军事技能》训练时间2-3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军事课考核成绩也将记入学籍档案。

23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信息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实施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以提升学生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为重点,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标准》。

按照《标准》要求,军事课要纳入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列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学校需及时呈报《军事技能》训练所需承训力量,按照教育部门和属地军事职能部门安排计划,组织做好《军事技能》训练工作。

具体来看,在军事课程设置上,两部门要求军设置《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且均为必修课程。其中,《军事理论》教学时数36学时,记2学分。同时,教学实行小班授课,严禁以集中讲座等形式替代课堂教学。此外,《军事技能》训练时间2-3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112学时,记2学分。最后,军事课考核成绩记入学籍档案,军事课建设纳入本科教学评价体系。

另在教学方式上,《标准》规定,学校应重视信息技术、多媒体技术和慕课、微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课程应用教学,但不得以慕课等在线形式整体代替正常的课堂授课。

同时,还应结合各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资源,组织学生现地教学。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省学生军事训练营、军事课教学检验等。

责任编辑: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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