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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大家对于社会信用体系恐怕已经非常熟悉,尤其是这个体系中涉及到的“老赖”、“黑名单”、“联合惩戒”等等,更是印象深刻,因为很多失信行为和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都已经被逐渐纳入这样一个体系,与此同时,由于被纳入的领域越来越宽泛,当然也带来了一些疑问和争议。这两天,一个与我们每个人都有关系的领域,因为与社会征信体系的挂钩,引起了非常大的讨论。

“无偿献血与社会征信系统能画上等号吗?”

“无偿献血跟征信挂钩引争议 征信系统的边界在哪”?

“献血纳入征信系统,可否发挥正反双重作用”?

……

这些讨论和质疑,来源于卫健委联合其他11个部门一起下发的一个鼓励无偿献血的文件,在这个文件中,有一条提到说“各地应当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无偿献血要与征信挂钩?一下就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因为这可和我们每个人都有关系。在新浪微博上的话题中,关于这个话题的讨论,已经有1200多万的阅读,1799人参与讨论,而从媒体关注的方向来看,基本上是一个接着一个的问号,大家的疑问很多,担心也很多。

好了,无偿献血,能“征信”吗?可行吗?面对全国各地都在搭建的社会信用体系,我们该如何利用好这样一个体系?先去看看关于无偿献血要征信的事儿,人们到底在担心什么。

“二代征信系统即将上线,无偿献血将被纳入征信”;

“无偿献血拟纳入征信值得商榷”;

“无偿献血,勿将‘光荣榜’做成‘征信榜’”。

今天,还是有不少媒体,对“无偿献血是否应该纳入征信”这个话题,发出各种各样的评论;

今天,在互联网上,有关“无偿献血跟征信挂钩”的讨论,也依然热烈。

对于这样一个新举措,有人反对,有人担心,也有人表示赞同。

公众的关注和讨论,来自于11月14日,国家卫健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在这份通知中,有这样一段表述:各地应当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参观游览政府办公园等提供优惠待遇,定期开展无偿献血表彰活动。

看得出来,文件的初衷,是希望将纳入征信系统,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的发展。但是,在有媒体将“无偿献血将入征信系统”视为新闻点后,却引发了很多人的担忧。一个普遍性的理由是,在公众印象中,征信体系、征信报告本身,是一种“黑名单”机制,公民一旦被记录,就可能会影响到贷款、买房、就业等一系列领域。而将无偿献血纳入征信体系,到底会不会演变成一部分公民的一种负面信息呢?

事实上,在卫健委发文之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实施类似的做法。比如江苏,这个省从2017年,就对无偿献血者实行“三免”政策,其中,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以上的献血者,可免费乘坐公交地铁,免门票进政府举办的公园,免门诊费去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单位就医。

南京的律师刘桂云,从2001年开始无偿献血,每年不间断,至今累计献血已有5600毫升。2016年,她就领到了一张“诚信好人卡”。

事实上,“诚信好人卡”,正是将无偿献血纳入征信系统的一种尝试。目前在南京,只要献血满4000毫升的无偿献血者,经过信用审核,就会推荐进入信用红名单。下一步,南京还将推进“四免”政策,激励更多的无偿献血者加入。

在山东威海,从去年开始,参与无偿献血,也被作为良好信息,为个人信用加分。目前,已经有数万名无偿献血者获得信用加分,他们将有机会在公立医院、金融活动、行政许可、评先选优等活动中,享受特殊待遇。

此外,还有江西,他们也是在去年下发文件,探索将献血记录与个人、单位征信体系,进行有效结合。

无偿献血,怎么和信用体系挂钩?

无偿献血要和社会征信挂钩,这两天这个争议一直在持续,我们也仔细看了很多人的观点,发现有个基本的概念大家还没有搞清楚,无偿献血,到底要挂钩的是哪一个征信体系,我们来看一下。

我们现在统一的一个大的称呼叫做“社会信用体系”。这里面分三个具体的系统。

一是“个人征信系统+企业征信系统”,这个是中国人民银行主办的,重点是金融领域和部分市场经济活动领域的信用建设,有个人也有企业,而且这个系统目前有相关法律法规,最高级别的是国务院出台的《征信业管理条例》。这个信用体系是根据世界统一的规则来制定的。

第二个和第三个,分别是“社会诚信体系”和“社会文明体系”,这两个是一类,是国家发改委主办的,这个是我们自己特有的要建立起来的一个社会信用体系,重点在社会、政务、司法等领域的信用行为。这个体系,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社会信用法》已经列入立法规划,而且这个体系,各个部门以及各个地方,都正在探索建立过程中。而如今引起争议的无偿献血,要挂钩的主要是第二种。

而在我们的社会信用体系中,大家比较熟悉的是惩戒体系,但其实我们还有红名单的激励体系。

我们再来看,对于无偿献血要与社会征信系统挂钩,究竟是要怎么挂?

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各地应当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参观游览政府办公园等提供优惠待遇,定期开展无偿献血表彰活动。

从这段原文的表述中,似乎激励是目的,但是在公众的概念中,社会信用,似乎更加起到的是一种惩戒作用,无偿献血与社会征信挂钩,到底是要怎么挂,接下来我们要来连线一位参与这个政策制定的嘉宾,她是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 郭燕红

类似像无偿献血与社会征信挂钩引发争议的事情,最近一段时间发生的不少,为什么会屡发争议,这样的争议,给我们正在建设中的社会信用体系提了什么样的醒?我们继续往下看。

不仅仅是无偿献血,在全国各地,还有很多被纳入征信系统的行为,引发了一些争议。比如今年9月1日,《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其中,就有这样一条规定。

信息的传播,总是容易被简单化。西安的这条规定,一时间,变成了“垃圾不分类,就要影响征信”的担忧,开始在网络上流传。于是,就有网友质疑,不按规定扔垃圾是否应该简单地用征信来治理。

9月8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回复网友留言时表示:事实上,《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中提到个人征信系统,与央行的征信不是同一系统。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则对媒体表示,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设定了阶梯式违法处理程序,首先是进行劝诫教育,若拒不改正再进行处罚,处罚后仍屡教不改的,才有可能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西安市以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将于2020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征信系统工作,会伴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度而不断完善。

在西安,是垃圾分类。而在今年三月的浙江,引发大家对征信边界讨论的,却是跳槽频繁这类行为。信息的源头,是浙江省的人力社保专家和企业人士,在宁波举行的一场座谈会。

在企业提出招工难、留人难问题之后,浙江省人社厅负责人就表示说,要用信用体系来约束这样的行为。

正是这个表态,引发了频繁跳槽也要影响个人信用的质疑。随后,浙江省人社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是误解。正常跳槽不会影响个人信用,主要针对的是恶意频繁跳槽,以此向单位索要经济补偿的行为”,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目前人社信息体系正在研究,尚未建立,如果制定相关细则,一定会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兼顾企业和个人的利益。

事实上,在2014年国务院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后,各地都在积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这个过程中,哪些行为该被纳入信用体系,到达什么程度可以被纳入,信用体系的边界在哪里,也出现了一些争论。

社会信用体系,边界和标准在哪里?

无偿献血与社会征信挂钩引起的讨论和争议,需要更多的宣传和信息上的沟通,让公众消除误解和担心,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起事件又像是我们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因为最近我们看到了很多地方,在出台与社会征信有关的政策时,总是会引起一些争议和疑问,这些争议和疑问,究竟给我们正在建设中的社会信用体系,提了一个什么样的醒?接下来我们要连线一位非常权威的嘉宾,他是中国市场学会信用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林均跃,他被认为是中国信用理论建设这方面的奠基人。

无偿献血的政策初衷,征信体系的政策初衷。

央行,不断提升的征信系统;各地,不断推进的信用体系。

责任编辑: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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