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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北京市快递业价格行为规则》,围绕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列出了12条“不准”的情形,禁止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串通涨价等行为。其中部分条款是特别针对近年来引起广泛关注的虚假优惠等行为而提出。这也是全国首个针对快递行业的价格行为规则。

责任编辑: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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