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记者申铖)记者1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进一步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称,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实行更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
公告称,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进口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免税范围增加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公民从境外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并直接捐赠;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捐赠。受赠人增加省级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
此外,公告称,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免税进口物资可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此次发布的公告扩大了捐赠免税进口物资范围、免税主体范围等,并精准聚焦在疫情防控所需的试剂、防护用品、救护车等关键物资上,将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助力。
责任编辑:刘维斯
- 生态环境部:增加X射线影像设备可豁免办理手续2020-02-02
- 延期开学期间 福州中小学开设网上课堂2020-02-02
- 福州市人社局发布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处理工作10问10答2020-02-02
- 福州仓山引入人工智能助力疫情防控2020-02-02
- 福州鼓楼师生争做“逆行者”坚强后盾2020-02-02
- 福清:党建引领 打响“三大战役”2020-02-02
- 福州市人社局多措并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020-02-02
- 必胜!习近平给出“最强攻略”2020-02-02
- 商务部做好市场保障工作 全国26家连锁企业开业比例98%2020-02-02
- 福建省财政厅: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2020-02-02
- 最新国内新闻 频道推荐
-
黄冈市华家河镇书记镇长被免职怎么回事?16岁2020-02-02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