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国内频道>国内新闻
分享

中新网客户端7月29日电 近日,最高法、司法部和文旅部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到,因疫情影响旅游者人身安全,旅游经营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分担。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游经营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合理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分担。

责任编辑:赵睿

最新国内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盛世莲开】习言道|澳门是伟大祖国的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