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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2月4日电  (记者李红梅)日前,在国家医保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和指导下,全国各省份组成联盟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在上海产生拟中选结果。本次采购共纳入45种药品,全部采购成功,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2%,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消化道疾病、精神类疾病、恶性肿瘤等多种治疗领域。预计全国患者将于2021年5月用上本次集采降价后的药品。

本次集采首次纳入多个注射剂品种,包括8个注射剂品种,超过前三批的总和,集采覆盖药品剂型类别进一步扩大。8个品种占采购药品总金额31%,平均降价75%。注射剂在临床使用较广泛,用量较大。多个注射剂产品纳入集采得以降价,意味着国家集采正在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

一批常用药品、抗癌药品费用经过本次集采将明显降低。以胃溃疡治疗药物艾司奥美拉唑肠溶片为例,集采后每片价格从9元下降到3元,整个疗程可节约费用约240元。抗癌药索拉非尼单片价格从95元下降到30元,按每天两片的服用量计算,每个月可为患者节约药费3900元。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抗癌药硼替佐米注射剂单支价格从1500元降至600元,整个疗程可节约费用约3.6万元。

集采的药品坚持高质量标准,仍将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作为仿制药入围的条件。同时,进一步微调优化采购规则,将最多可中选企业数量从原来的8家增加到10家,提高供应保障能力。本次集采共有152家企业参加,产生拟中选企业118家。拟中选产品158个,包括5家外资企业的5个产品,涉及德国、法国、印度和日本跨国药企。

据介绍,此前已开展三批药品集采,前三批共涉及112个品种,中选产品的平均降幅达到了54%。截至2020年,实际采购量已经达到协议采购量的2.4倍,节约费用总体上超过了1000亿元,有效降低了患者负担,提高了群众用药的可及性。地方按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的基本规则,同时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省级集采累计达到259个品种,每年可节约费用达到240亿元。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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