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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部署。

《分工方案》明确了五方面25项重点任务。一是直面市场主体需求,创新实施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和货币政策直达工具。增加水、电、气、热、交通、电信等基础设施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保障,完善失业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基本权益保障等制度。二是着力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便利市场主体退出,扩大简易注销范围。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进行规范治理。健全监管规则,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对涉及安全生产、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领域实行重点监管,确保质量和安全。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动异地就医结算等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优化车辆检测、公证等服务。三是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法规体系。依法全面保护各类产权,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长效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上清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四是着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强与相关国际通行规则对接,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等方面实行更高标准规则。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缩减和完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便利高层次外国人才来华创业创新。优化外贸发展环境,清理规范口岸收费,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五是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加强改革统筹谋划,持续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改革综合效能。规范营商环境评价,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增加地方和市场主体负担。

《分工方案》强调,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牵头部门,强化队伍建设,抓好改革任务落地。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抓实抓细相关改革,加强对地方的指导支持,形成改革合力,推动改革取得更大实效。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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