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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齐琪、冯家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8日联合发布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集中展示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提升食品安全意识的成效。

这4件典型案例是:申某富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曾某维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付某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张某玉、张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据介绍,典型案例涉及牛肉制品、减肥食品、米粉等4类食品,包括以假充真、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等典型犯罪手段。其中多名被告人被判处重刑,并被处以高额罚金,体现了司法机关坚持人民至上、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坚定决心。

数据显示,2013年至2022年,司法机关办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案件4.5万余件,追究刑事责任6.2万余人,此外,还对大量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相关罪名定罪处罚,有效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各级法院、检察院始终将食品安全司法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完善行刑衔接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筑牢打击违法犯罪、保障食品安全的坚固防线。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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