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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一家公司的一则罚款通报引发网友热议。8月14日,该公司200多名员工因未对总经理的微博进行评论被罚款50元。负责人称目的是调动员工积极性。有律师指出,个人罚款是劳动法明令禁止的,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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