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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服务过程要善于取证

封顶(资深律师):从日常受理的纠纷来看,婚介纠纷确实存在维权难的问题,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需要谨慎对待,避免不利条款造成的困扰。首先要注意合同本身是否公平,如口头承诺不予生效等条款是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其次要明确自身的择偶要求,防止中介模糊标准,滥竽充数。在相亲过程中也要注意取证,例如中介口头承诺的征婚对象也是具备法律意义的。婚介案例的维权主要分为两种,一是中介没有完成其义务,如规定时间内介绍人选少于承诺人数等,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这也是婚介纠纷中最常见的维权方式。二是中介在签订合同前,通过特定条件引诱消费者,但是无法达成,可要求对方解除合同。

又一起高价婚介纠纷

托婚恋网站找男友 “高富帅”始终没见到

年过三十的刘小姐向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记者反映,她在一家知名婚恋网站注册了个人信息后,一个自称姓吴的红娘联系到了她,建议她购买一份48800元的“佳丽服务”,这样不仅能得到他们门店全国范围内的男女推荐计划,而且还可以优先选择男性会员的资料。

吴红娘还表示,自己手上就有一位南京某公司老总的资料,四十岁,单身未婚,身高一米八,仪表堂堂,许多人抢得头破血流。刘女士条件好,肯定能成为合适的情侣。听红娘这么一说,刘女士也没迟疑,就买下了这份服务。

可是在签了合同后,红娘的态度发生了剧变。她告诉刘小姐,那位老总这么成功还不结婚,一定是身体有问题。更让刘小姐没有想到的是,红娘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将她的择偶标准降低了,还振振有词地说,这样做是为了让刘小姐拥有更多的选择权。刘小姐认为自己上当了,如今维权却又陷入扯皮。

如果您了解婚介行业的情况,或者您也有在婚介公司遭遇类似经历,请与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栏目联系,而对于王大爷所遭遇的该起事件,本报也将继续予以关注进展。

责任编辑:白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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