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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喝醉了,想找刺激才去抢劫,每次只抢了100元。”这是昭通市昭阳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抢劫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的供述。王某已被昭阳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向昭阳区法院提起公诉。

王某是一名有稳定收入的工厂职工,由于性格好强,一直不满足于自己贫乏无味的生活。案发当日,王某和朋友聚会聊天时发现,旁人的生活均多姿多彩,而自己的工作辛苦,收入却很少。心情烦闷的王某为缓解抑郁,聚会时放纵饮酒。

聚会结束后,心中抑郁加上醉酒失去理智,王某萌生了通过抢劫寻求刺激的想法。王某在路上搭乘了一辆出租车,行驶一段路程后,他用水果刀威胁驾驶员拿出100元。得手后,他马上下车并搭乘另外一辆出租车继续实施抢劫。当晚,王某共抢劫了4名出租车驾驶员,在坐上第5辆出租车时,被及时赶来的民警抓获。酒醒后,王某对自己丧失理智实施抢劫的行为后悔不已。

记者 林舒佳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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