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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 服务员因结账与食客发生纠纷,将食客打成轻伤二级,身为饭馆老板的李某先是将服务员藏匿在他处,然后指使他人将打人现场的监控录像删除,还让参与打架的一名服务员打伤自己的胳膊,以便跟食客“讨价还价”。

《法制晚报》记者上午获悉,石景山法院一审以窝藏罪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3名服务员打伤2食客

41岁的李某在石景山开了一家烤鱼店,2015年8月14日零时,服务员李某甲、李某乙、张某三人与顾客王某及其女儿发生纠纷,双方互相殴打。

王某称,当天他和女儿去烤鱼店吃饭,晚上11点,还没吃完,一名饭馆男服务员(李某甲)就让他们先结账,于是双方发生争执,打了起来。王某双耳鼓膜穿孔,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女儿肘部、双膝软组织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为少赔老板让员工自残

参与打架的服务员张某称,当时打完架,老板李某将他们几个人转移到了李某在鲁谷开的另外一家烤鱼店。

张某还说,打完架之后的8月14日下午,李某让一个朋友带着他、李某甲、李某乙去了张仪村,说要把他胳膊打折,好跟对方轻伤抵轻伤,就不用赔钱了。李某乙用钢管打张某的左臂,然后去医院拍片,但发现没有骨折,随后李某乙又用钢管打张某的右臂,还用板凳腿打,可是到医院一拍片,还是没有骨折。

饭馆老板李某说,当时让张某把胳膊弄伤是想造成更严重的伤,能和对方谈判,没想到用硬物砸了好几次胳膊都没断。

拆下监控硬盘丢弃

服务员张某说,老板李某让他将店内的监控录像删除,因为不会删,于是张某又将监控设备放回了店里。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民警调监控录像时,李某说监控录像看不了。之后他让张某将监控录像删除,但是张某不会删,于是他到附近电子城找了一个修电脑的商户处理,该商户将监控设备里存储硬盘卸了下来,张某便把硬盘给扔了。

张某说删除录像主要是因为李某甲和李某乙为李某的侄子。

李某没有想到,原本是把硬盘扔了,但最后硬盘还是到了公安机关手里,而上交硬盘的居然是李某的妻子,在硬盘里的视频记录了整个打架的过程。

李某说自己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不想让侄子因为打架的事被抓。

因窝藏及毁灭证据罪获刑

法院认为,李某明知李某甲等3人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已构成窝藏罪。李某帮助3人毁灭证据,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鉴于李某接民警电话后主动到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

石景山法院一审以窝藏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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