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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买房交了150万首付房子却被查封 业主装疯逃避制裁

昨日,警方将追回的房款发还给事主。

信息时报讯(记者 罗阳辉 通讯员 凌旭莹 张毅涛) 3年前,梁女士看中广州珠江新城一套二手房,谁料交了150万首付款后,业主携款跑路了,而房子早已被法院查封,无法过户。2015年,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业主徐某有期徒刑11年。但警方未放弃帮事主追缴房款,昨日梁女士从广州天河民警手中接到被骗的绝大部分房款,不断道谢。

给完首付业主玩“失踪”

2013年8月,梁女士看中天河区金穗路一套面积约81平方米的二手房,8月28日,梁女士夫妇和业主徐某(女,36岁,湖北人)约在中介公司见面,徐某爽快地答应交易,但称该房产目前以200万元抵押给银行,要求梁女士先预付部分房款150万元(含定金)用于还清银行借款,才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一心想尽快成交的梁女士觉得没什么问题,便与徐某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徐某将该房屋出售给梁女士及其丈夫,成交价285万元,梁女士在签订合同后13天内支付房款首期150万元,徐某在收到150万元当日须立即向抵押银行申请涂销抵押手续,并在完成涂销抵押登记及归档等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与梁女士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递件手续,过户完成当天梁女士付清剩余房款135万元。

然而, 梁女士支付150万元后,房屋却无法过户。随后,徐某开始回避梁女士。觉得蹊跷的梁女士到房管部门查询后发现,该房已被法院查封。10月初,徐某通过电话明确告诉梁女士目前无法还钱,之后便“消失”了。于是,梁女士向警方报警求助。

责任编辑: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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