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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庭的日子在春节前几天。到了开庭的这一天,李老太和三个子女都到场了。说实话,母亲和子女对簿公堂,这种事情说出来也不是光彩的事情。开庭时李老太和三个子女都还比较冷静,庭也开得比较顺利。

最终,法院作出了这样的判决:

1、 李老太要求三子女支付赡养费和提供住处的请求被驳回;

2、 李老太因生病所花费的医疗费由三子女平均分担;

3、 李老太因打官司交得50元诉讼费,二儿子负担20元,两个女儿各负担15元。

也许大家要说了,既然法律规定了子女要赡养父母,但法院为什么判了三子女不用给李老太赡养费呢?

确实,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但是,法律的规定是,在父母需要赡养时,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都应该履行这个义务。

也就是说,子女赡养父母要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父母需要赡养,另一个是子女有经济负担能力。李老太本身每个月就有1200元生活费,这在当地是足以维持生活的,而且李老太本身也有住处,这种情况下,三个子女自身也经济拮据,再负担李老太每个月500元生活费,确实有点强人所难。

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法官的判决也不是冷漠无情的。所以,上面的判决结果也是合法合情合理的。

宣判后,三子女默默走到李老太面前,李老太说,到法院打官司并不是真的想要钱,哪个父母不疼爱自己的孩子。她看平时子女们很少去看自己,她一个人独居了24年,多希望儿女们能时长在身边说说话。起诉的时候说要他们给住处,无非是想能有机会和儿女一起住,毕竟自己也已经78岁,剩下的日子不长了……

还没说完,四个人都泣不成声。当场,三子女商定,这个春节,大家一起过。春节后让李老太轮流到他们家住,他们要和家人多花时间陪陪老人。(说明: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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