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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2月4日报道,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南溪花园是当地一处还建房,也就是安置房,房子已建好三年多,但建房子的工人至今还没拿到工钱。岳池县住建部门称,工程款早已划拨到施工单位专款专用的账户上,但有400多万元被岳池县法院冻结、划走,导致拖欠的上百万工资迟迟不能兑付。

2011年,陈代荣挂靠四川明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兴公司)承建南溪花园还建房B标段的工程,并将其转包给了包括宋天才、张勇、丁晓兰等5名项目部班组长。2013年11月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但是之后班组长们多次讨要工程尾款,却依旧有上百万钱款没有到位。工人的工资无法兑现,班组长每年过年都要“躲债”。

记者: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做这个工程的?

宋天才:2011年接近12月做了他们那个外墙保观、刮白和涂料。

记者:你们现在还欠工人多少工资?

宋天才:还有20多万,现在至少还有50个工人以上。

记者:现在这些人找你要过钱吗?

宋天才:要过啊,每年都要,(特别是)过年的时候。这个专款专项为什么一直拿不到农民工工资,拿不到农民工手上。现在差这么多,每年到年底的时候,工人都问我要,到过年的时候都躲(债)。

记者:你躲过吗?

宋天才:躲过,没办法啊,工人守着家里面要钱啊。咋办啊,没办法,电话都不敢接。

2016年6月7日,相关款项审计完成,工人的工资有了希望。没想到丁晓兰等班组长却被告知,由三方建立的专款专用账户里的钱被岳池县法院冻结、划走了。丁晓兰说:“当时也去了建设局,局长、副局长也接见了我们,当时他说这个款项法院执行走了,他们还在衔接,但是都几个月了也没回复。我们到信访局,信访局也说要配合,说政府和法院衔接,但到现在也没有结果。民工工资兑换不了,我们确实有家也回不了。”

丁晓兰所说的专款专用账户,是当初为了保证工程进度,防止工程款被挪用,由岳池县住建局、银行和施工单位三方设立的、共同监管的账户。不经三方同意,账户里的钱不能动。法院为何会将专户里的钱冻结、划走?

记者曾多方联系岳池县法院,都没有得到对方回复。班组长提供的岳池县法院2015岳池执字第705-1号执行裁定书显示“被执行人陈代荣挂靠明兴公司,承建岳池县南溪花园工程B标段,该工程资金以四川明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名义存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岳池县支行,因此该账户内的存款为陈代荣所有。”

因陈代荣和他人有民间借贷纠纷,2016年,岳池县法院做出民事裁定,以财产保全为由冻结该款项。但是对于法院的裁决,丁晓兰有不同的看法,“这明明是我们的专项资金,为什么法院认定是陈代元的私人存款,为什么把我们的工程款直接冻结了。”

据人社部统计,2013年至2015年,全国查处欠薪案件中,80%以上案件属于工程建设领域,这其中,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等现象屡禁不绝,背后产生的问题也是层出不穷。记者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判决(2015岳池民初字第2393号)发现,陈代荣以明兴公司的名义承建该工程前,曾与之签订了《工程建设项目内部承包施工责任书》。

北京市中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集金分析,岳池县法院对涉事账户进行资金冻结是否合理,要分情况讨论,“这可能是建设施工合同的乙方(明兴公司)与实际的承包方(陈代荣)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是挂靠企业的账户被冻结了?还是个人承包人的账户被冻结?如果这个(专款专用)账户的户名,是以内部承包合同的甲方(明兴公司)登记的,法院就不能冻结它里面的资金,用来处理该合同中乙方(自然人)的民间借贷纠纷。如果共管账户的户名是登记在自然人的名下,那么这个人的对外债务,法院有权处理。”

作为建设工程的主管方和账户的监管方,岳池县住建局对此如何回复?

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称,他们已经与法院联系,并对法院冻结、划拨专用账户的资金提出异议。加盖公章的《执行异议申请书》显示,岳池县住建局称,被执行人陈代荣是施工单位B标段负责人,对工程款的资金没有处分权,陈代荣与他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是自然人之间经济往来。法院认定“该工程项目款是陈代荣存入农发行岳池县支行的私人存款”是错误的,因此请求对相关裁定予以撤销并解除冻结款项。

尽管岳池县住建局提出执行异议,但专款账户里被冻结、划走的上百万元资金一直没有下文,几百名农民工的工资也一直没有兑付。

记者昨天致电丁晓兰和张勇两位项目部班组长,对方表示年后他们依旧没有拿到工人的工资。丁晓兰说:“账上现在还有100多万,冻结起来了还没被划走,之前已经被划走了300多万。这里面有工人的工资,这么多年我们自己都垫付进去了不少,肯定亏。”

目前丁晓兰等人已经将四川明兴建设公司起诉至岳池县法院,要求其支付工资,岳池县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责任编辑:肖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