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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也觉得“欠妥”正在协商

不过,学校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承认,尽管这样的规定“由来已久”,但在接手处理类似事件时,他们也觉得这种做法欠妥当,从法律意义上讲,学校无权这样做。

针对徐先生小孩的情况,学校负责人介绍,事情发生在2015年,当时,是由于小孩在寝室玩电脑被老师发现后没收。老师收缴后,将电脑交安保处处理,随后,对电脑进行了销毁处理。

“我们也觉得这个事情不恰当,所以专门购买了一台针对学生使用的学习机,希望进行赔偿。”学校负责人介绍,昨日上午,学校和徐先生也就此进行了沟通。购买的学习机价值数百元,学习机更加适合小孩使用,而徐先生的平板电脑购买多年已经老旧。

徐先生认为,学校既然损坏物品,那么理当赔偿。

观点

大多数家长支持“禁机令”

记者随机采访十余位家长发现,为了方便家长联系,孩子现在配备手机已成必然,而手机上纷繁复杂的各种功能,也让不少家长为之担心,毕竟孩子自控能力有限,特别是住校的学生,脱离家长的管理之后更像脱缰野马,只能依靠学校严格管理。对于“禁机令”,大多数家长持支持态度。但怎样合情、合理、合法管理学生们使用手机,的确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有家长认为,不要给孩子配手机,实在需要的话,不要为孩子配备功能太多的手机,只要能接电话能发信息就可以了。

也有的家长认为,学校称禁止带手机是校规,但学校毕竟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如果将没收的手机、电脑,通过侵权的方式进行处理,那么,学校又如何教会学生尊重法律?

学校无权销毁学生的电脑

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重庆硕诚律师事务所安广泉律师认为,作为一种教育行为,学校可以在管理上对学生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进行劝导,但无权进行销毁。而销毁学生手机、电脑更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损坏物品理应进行赔偿。

责任编辑: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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