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国内频道>社会新闻
分享

湖南男子持自制火药枪打死一人 警方悬赏3万缉凶

3月19日上午,湖南邵阳警方通报,邵阳洞口县石江镇石田村18日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张华佰持自制火药枪打死一人后逃跑,警方正全力缉凶。洞口警方向记者证实,犯罪嫌疑人张华佰刑满出狱仅6天。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到张华佰的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显示,今年34岁的张华佰已是两度入狱,共犯下5个罪名。根据其减刑裁定书显示,张华佰服刑期满日为2017年3月12日。裁判文书显示,张华佰早有持枪犯罪前科。

出狱仅6天涉枪杀案,早有持枪犯罪前科

据警方通报,经过初步调查,张华佰(洞口县石江镇树林村人)系因纠纷与受害人陈某能(洞口县石江镇江潭村人)发生冲突,张华佰持自制火药枪朝陈某能开枪,造成陈某能死亡。

目前,邵阳市、洞口县两级公安机关正在全力追捕嫌凶张华佰。洞口县公安局发布悬赏通告,对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嫌凶的个人、单位,将奖励人民币3万元。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到有关张华佰的两份裁判文书。一份是案号为(2014)洞刑初字第155号的刑事判决书,一份为有关张华佰的减刑裁定书,案号为(2016)湘13刑更1200号。

洞口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洞刑初字第155号刑事判决书显示,2010年8月30日,张华佰因犯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4年1月13日,张华佰又因涉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犯罪被刑事拘留。2014年8月15日,张华佰被洞口县法院一审以犯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三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4年。两次获刑,张华佰共犯下5个罪名,其中一个罪名即为非法持有枪支罪。

上述两份裁判文书显示,张华佰第二次获判后,被送往湖南娄底监狱服刑,服刑期满日期应为2018年1月12日。但在服刑一年多后,2016年12月28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罪犯张华佰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刑期至2017年3月12日止。

3月19日,洞口警方向澎湃新闻证实,犯罪嫌疑人张华佰刑满出狱仅6天。洞口县石江镇江潭村村委会负责人向澎湃新闻介绍,嫌凶张华佰于3月12日出狱,死者陈某能是一个25岁的“年轻小伙子”,平日开车营业,案发后,公安机关正组织全力缉凶,至于是何原因与张华佰产生纠纷“还不清楚”。

责任编辑:林晗枝

       特别声明:本网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及时与ts@hxnews.com联系或者请点击右侧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