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国内频道>社会新闻
分享

中新网宜宾3月30日消息,30日,四川宜宾高县公安发布了“宜宾男子持刀与民警对峙后被射杀”的情况通报。

宜宾男子持刀与民警对峙被射杀,检察机关认定“开枪合法”

宜宾男子持刀与民警对峙被射杀,检察机关认定“开枪合法”

通报称,2017年3月3日上午10时40分许,高县公安局大窝镇派出所接报警称,高县大窝镇郑某某(男,56岁,本县人)因无理强行收取摊位费与李某某(女,40岁,宜宾市南溪区人)发生纠纷,持刀将李某某砍伤。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面对民警,郑某某持刀拒捕。为防止进一步造成严重后果,在民警多次鸣枪示警并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依法开枪将其击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伤者李某某已送往医院救治。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事件发生后,高县检察院立即依法介入调查。3月13日,高县检察院已完成调查,认定当事民警开枪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责任编辑:肖舒

       特别声明:本网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及时与ts@hxnews.com联系或者请点击右侧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最新社会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前三季度我国服务贸易保持快速增长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