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午间消息,中央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官网披露行政处罚信息,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要求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这也是央行首次官方披露对支付宝的处罚行为。
但在第134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中,并没有明确说明支付宝违反了哪项支付业务规定。信息显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4月21日,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上海银罚字(2017)9号。
3万元虽然对于支付宝巨头来说只是一个小数字,但其负面影响力也许不可小觑。此次处罚也显示了央行的监管态度。另外,同日,腾讯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财付通也因类似原因,被央行点名处罚3万元。
对于3万元罚款的具体原因尚不明确。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令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支付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或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
(三)未按规定公开披露相关事项的;
(四)未按规定报送或保管相关资料的;
(五)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事项的;
(六)未按规定向客户开具发票的;
(七)未按规定保守客户商业秘密的。
第四十三条 支付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注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转让、出租、出借《支付业务许可证》的;
(二)超出核准业务范围或将业务外包的;
(三)未按规定存放或使用客户备付金的;
(四)未遵守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比例管理规定的;
(五)无正当理由中断或终止支付业务的;
(六)拒绝或阻碍相关检查监督的;
(七)其他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肖舒
特别声明:本网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及时与ts@hxnews.com联系或者请点击右侧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 支付宝重庆渝康码怎么申请 支付宝重庆渝康码申请领取方法2020-02-21
- 支付宝健康码红码怎么办 打卡红码转变为绿码教程2020-02-21
- 央行LPR降息怎么回事 如何解读央行LPR降息2020-02-20
- 最新社会新闻 频道推荐
-
转发周知!疫情防控期间 这些行为都是诈骗2020-02-25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