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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建水12月8日电 (薛丹)云南省建水县政府新闻办7日晚发布通报,公布了“青龙小学2名学校遭同学脱裤后用开水烫”事件的相关人员处理结果:青龙中心校分管校园安全的副校长彭某某及青龙小学校长李某某被免职。

通报称:经建水警方查明,11月28日,该县青龙镇青龙小学三年级学生李某以在食堂洗碗和同班同学白某某发生纠纷为由,邀约同班同学高某、赵某某、吴某、李某及六年级学生舒某某等人于当日16时20分许,将白某某带至该校男生宿舍楼405室,采用向其身上淋开水的方式进行欺凌,造成白某某身体不同部位受伤。11月29日,高某等人再次寻求刺激,以同样方式在该校男生宿舍楼405室对同班同学卢某某进行欺凌,造成卢某某身体不同部位受伤。

事件发生后,建水县委、政府及时成立工作组进驻医院、学校开展工作。目前,建水县已对青龙中心校分管校园安全的副校长彭某某及青龙小学校长李某某作出免职处理。下一步还将倒查责任,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县教育局已全面加强校园矛盾纠纷排查,防范校园欺凌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12月4日中午12时50分,建水县公安局青龙派出所接到报案称,青龙小学有学生被同学用开水烫伤。接报后,青龙派出所民警、镇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驻学校和医院开展工作。两名受伤学生报案前已分别由家长送往医院治疗,青龙镇党委政府和教育部门及时协调涉事学生家属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并先期垫付了医疗费。镇党委、政府及县教育部门也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和协调医院对伤者予以特别护理。据医生介绍,两名学生伤情稳定,一般不会留下后遗症,正在康复之中,涉事学生家长已向受伤学生及家属真诚道歉。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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