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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从4月起,台州两级法院探索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规范民间借贷案件处理。截至8月底,全市法院共甄别“职业放贷人”705人,近年涉案17894件,标的额累计约13亿元,部分放贷人被列入名录后迅速撤诉。

“职业放贷人”即从事高息放贷者。台州出台两个甄别标准:作为民间借贷诉讼的原告,在同一法院3年内涉及20件以上,或一年内10件以上;或在全市法院3年内涉及30件以上,或一年内15件以上。经排查,台州共有705人纳入“职业放贷人”名录。

据介绍,这一类民间借贷纠纷背后往往涉及“套路贷”案件,诉讼成为职业放贷人追讨虚增债务的手段,滥诉、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问题突出。

台州中院副院长卢益民介绍,在民间资本活跃的台州,2013年台州两级法院民间借贷案件收案12802件,占合同类纠纷比例为36.31%;2017年,收案数高达36502件,占比跃至47.08%。民间借贷活动中各种违规和非法行为,不仅浪费司法资源、侵害司法权威,而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为规范民间借贷案件处理,遏制其间的违规和非法行为,台州中院探索了建立民间借贷案件诉前调解分流机制、严格职业放贷人相关案件的审查、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等四大举措。

比如,对职业放贷人涉案的民间借贷案件在审执阶段严格证据审查标准,涉案月利率超过一分五的,对其借款协议约定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费用一般不予保护。公职人员参与职业放贷的,将线索移送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处理。

通过系列举措,台州民间借贷案件收案数明显下降。今年6至8月,台州全市法院民间借贷案件收案6361件,与去年同期的10575件相比,下降近4成。

今年以来,台州法院还通过公、检、法协同打击非法民间借贷工作机制,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及虚假诉讼、高利转贷、“套路贷”、非法集资犯罪等相关案件70件,公安立案29件,涉案金额4500余万元,打击了民间借贷领域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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