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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提出服务申请后由平台内注册的第三方接单完成业务,平台只起到连接客户和第三方以及咨询服务的作用,不直接为客户挂号。平台收取就诊服务费用并分成给第三方。

多家“代挂号”网站被处置关闭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在北京,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进行挂号,分别是在线预约、电话预约及在医院现场挂号。而其中在线预约,可由北京市预约挂号统一平台、京医通、支付宝、微信及部分医院的官网、APP等渠道进行。

针对“网络黄牛党”,北京市卫生部门曾联合网信办、公安局等,就互联网散布“号贩子”、“医托”等违法信息,展开专项整治行动。而在2016年,国家有关部门就

曾整治有偿“代挂号”网站。因为违法开展有偿“代挂号”服务,严重损害公共利益,污染网络环境,“北京预约挂号网”“上海就医挂号网”“上海安帮跑腿服务网”等网站被国家网信办依法处置和关闭。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原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明文规定,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

,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则规定,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

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张新年律师另外指出,如果号贩子同时伴随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则有可能触犯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针对新出现的代挂号平台,张新年律师表示,网络平台自己虽并未为客户挂号,但是当有号贩子借助该平台从事违法行为时,平台负有监测排除的义务,

如果对此知情而没有及时采取屏蔽、删除、下架措施,应当依法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平台在不明知、不应知时,对于平台上出现的违法信息可以免除法律责任,

但是经消费者投诉、特别是权力机关通知后,则视为平台应知、已知,嗣后出现的违法信息,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平台和号贩子合作倒号,则属共同违法行为,甚至构成共犯。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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