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将个人代购纳入监管范畴
海外代购终结“野蛮生长时代”
海西晨报讯(记者 王德赛)“恭喜刘总喜提玛莎拉蒂!”“祝贺本月销售额破千万!”……过去几年中,相信大家的朋友圈都出现了为数不少的代购和微商,不知真假的业绩配上夸张的文案,似乎都赚得盆满钵满。不过,他们的“好日子”怕是要到头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2019年1月1日就将正式实施了,其中提到,“国家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将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商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届时,所有代购、微商都多了一个专业称呼“电子商务经营者”,他们都需要办理采购目的地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并且缴纳相应税务。
业内人士预计,电商行业将迎来一场“洗牌风暴”。而对消费者而言,我们还能在朋友圈买到相对便宜的化妆品、奢侈包吗?
商家声音:
个人代购不再是“法外之地”
罗梅(化名)今年28岁,到加拿大留学时就做起了代购,至今已经有5年了。《电商法》还未落地,罗梅就已感到“风声趋紧”。今年9月,罗梅在带货回国时,就遭遇了海关的严查。那一次,她补缴了税款,“亏”了近万元。
她对记者坦言,代购之所以具备价格优势,很大一个原因便是能够“巧妙”避税,从而使代购商品的价格远低于国内专柜。而即将实施的《电商法》明确要求电商经营者进行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无异于斩断了代购的“一只翅膀”。
而对于我们最关心的代购商品是否会涨价的问题,罗梅以雅诗兰黛的“小棕瓶”为例,向记者介绍了价格变化。她表示,现在“小棕瓶”海外代购的价格约为780元,而到了明年,代购为了规避“被税”风险,可能会将邮费由目前的40元提升至80元甚至更多,因此“小棕瓶”的代购价可能会涨到860元以上。
谈起明年的打算,罗梅表示,目前手头上的订单已全部处理完毕,她打算等明年《电商法》落地后,观望一段时间再决定要不要继续做。
在淘宝上开店的侯迪(化名)有着与罗梅相似的感受。侯迪认为,《电商法》规定电商经营者必须依法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及相关行政许可,并规定电商平台承担一定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连带责任,这等于强化了对整个电商业界的监管,这对于乱象丛生的代购行业来讲终归是好的。
记者最近浏览朋友圈时发现,不少电商经营者都发出相关动态,提醒顾客以后可能会涨价甚至停业。某代购发布公告称,“本店带着不舍与无奈,从12月起,将陆续下架所有代购商品”;另一位代购则在粉丝群里声称,“这样便宜的价格买一天少一天了”;还有一位电商业知名大V在朋友圈里发表见解,称“代购这个行业很快就会消失”。
专家解读
有望有效治理“刷单乱象”
针对以上种种现象,电子商务专家、厦门市电子商务协会战略合作伙伴单位的律师苏奕欣表示,总体来看,《电商法》实施会产生许多积极影响。
从对业界的影响来看,《电商法》将微商、代购等群体明确界定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将之纳入到政府监管的视野中来,结束了此前的“野蛮生长时代”。他表示,《电商法》出台,确实会减少代购等业态的利润空间,且将一部分不具备资质的经营者剔除出市场,是对合法经营者的保护。
在苏奕欣看来,《电商法》加大了对消费者的保护,电商用户的信息安全问题将会获得一定的解决。《电商法》规定企业有义务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若违反,最高可处1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甚至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苏奕欣还提到,《电商法》出台后有望有效治理“刷单乱象”。随着2017年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宣判后,“刷单”已是一个显性问题。因此《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随意删除消费者对于商品的评价,尤其是负面评价,严重违反者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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