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1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以防卫过当,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赵宇作出不起诉决定,社会舆论对此高度关注。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下,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令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认为,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原不起诉决定书认定防卫过当属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决定予以撤销,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并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12月印发的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对赵宇作出无罪的不起诉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严格依法对赵宇一案进行纠正,有利于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支持检察工作。
3月21日,拿到见义勇为确认证书后的赵宇迫于安全考虑,选择离开福州。2018年12月29日,赵宇见义勇为反被刑拘。2019年3月1日,福州市检察院认定其属正当防卫,不负刑责。他称自己不是英雄,并坚定自己无罪。3月22日,携妻儿前往离开福州,开始一段新生活。
“举手之劳,我不觉得我是英雄。”赵宇和朋友站在河岸边,娓娓道来他的故事:“如果在当初那个时候,我相信你也会是一样的,会伸出你的手去救她。”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赵宇案”写入工作报告。
福州市检察机关认为,赵宇案系见义勇为,致不法伤害人重伤,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3月21日,赵宇决定离开福州,前往兰州投奔亲属,他也坦言是被迫离开,害怕李华以后报复他的家人。
2018年12月29日,赵宇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羁押至福州市第一看守所,被关第二天,他的儿子出生。赵宇说,当时非常痛苦:”被拘留的那几天太想老婆了,每天满脑子都是老婆孩子,当我晚上在睡觉的时候天天做梦都会梦到他们。“
赵宇回忆道:”其实我挺开心的,因为我救了她,但是我又挺难过的,害了家人,差一点连家都没了。“2019年2月16日,赵宇在万般无奈之下选择求助媒体,媒体报道了该事件,并引发社会热议。
赵宇说:“我特别坚定自己是无罪的,如果我真的被判有罪,我会一直上诉,我为了我的清白,为了我儿子的未来,如果他以后上了大学,别人在他背后指点,说他是罪犯的儿子,是会影响他的一生。”
经过这件事情以后,赵宇一家人来到了甘肃兰州,路上碰到一个人认出了他:“我觉得这件事挺不合理,对你来说有点冤枉。”赵宇淡淡地说:“不是有点,就是冤枉。这样我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不知道救还是不救了。
对此许多网友纷纷评论:“他是不是现在特别后悔,以后社会又多了一个冷漠的人。”“悄悄的走,谁也不知道去哪,不是更安全吗。”“相信法律,相信正义。”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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