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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姜悦 孙鑫)昨天(4月11日),一名女车主在4S店内哭诉的视频在网上广泛流传,视频里,该女子坐在一辆奔驰车的引擎盖上,哭诉买到的车辆发生漏油故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4S店又有何回应呢?

女子在4S店哭诉维权:66万买的奔驰还没出店就漏油

奔驰车车主:“我就是因为太讲道理,你跟我说给你3天时间,我连续给你们了5个3天,15天、15天!你不给我个方案,最后给我的方案是换我的发动机?”

据视频中的女士描述,距离她签单提车才5分钟,发动机就发生了漏油。于是她马上打电话给销售,对方表示这是发动机没油了,让她开回店里给车加油。但开回去后,奔驰车就在店内停了15天。这期间,女车主和4S店交涉了三次,从退款到换车最后改为补偿。直到4月8日,4S店再一次推翻之前的解决办法,说目前只能换发动机,这让女车主难以接受。4月9日,女车主再次来到4S店讨说法,才有了视频中发生的一幕。

奔驰车女车主:“66万买的车一公里没开,让我换发动机,还被迫接受这是三包,我没有开出这个门, 你给我讲三包。”

4月11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西安高新区科技八路和丈八四路西北角的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4s店公关部门表示他们应当事人的要求,不便回应此事。但是已和当事人私下达成和解,当事人对目前的处理结果还比较满意,但处理结果的内容不便向媒体透露。

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市场部刘向前:“这个事情是一天前发生的,这个事情已经得到了妥善解决,客户也表示很满意,客户表示大家的这种传播给她生活带去了烦恼,所以就不要在传播这个事情了, 而且要求我们不要再对这个事情做表述。”

此外,记者了解到,这件事发生在4月9日,视频为旁人拍摄,当事人并不知情。同时和记者在4月11日下午一起赶到4s店的还有西安市场监管高新分局西部电子城工商所的执法人员。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西部电子商城工商所所长李勇:“因为消费者没有走正规投诉流程,所以我们是通过网上的舆情知道了这个事件了以后,立刻到辖区奔驰4S店进行了解,根据现在我们调查了解到的情况,我们正在取证,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进行处理。”

那么这辆奔驰车到底在不在“三包”范围内?销售方有无涉嫌销售欺诈?目前,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已成立由工商、质监、物价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正在调查该车辆在销售前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奔驰4S店否认车辆在售前存在质量问题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已成立联合调查组

今天(4月12日)记者从西安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了解到,昨天(4月11日)下午辖区工商已经和当时车主取得了联系,确定车主于3月27日购买了一辆进口奔驰CLS300型运动轿车,裸车价为58万多,算上贷款手续费以及其他费用合计66万左右。发现故障的过程是提车当天从4S店开回了位于曲江的家,开了总共10公里左右的路程后,发现汽车仪表盘的机油故障灯亮起。那么这辆车到底是不是售前就存在质量问题?记者今天再次联系4S店。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工作人员:“所有的车辆, 每个4S店都是一样的,都会经过厂家的相关检测,包含店里的检测。”

记者:“那么汽车在店里也会有检测的这一关是吗?”

工作人员:“对的,对的。”

记者:“这辆车在销售之前, 你们到底知不知道这辆车有质量问题?”

工作人员:“这辆车没有问题。”

记者:“那能拿出相关的检验报告让我们看一下?”

工作人员:“能出具,目前不方便给你们,因为那个上面带有客户的信息, 我们不能把客户的隐私让别人看见。”

随后,记者联系了奔驰中国,将此事进行反映。对方表示会有人联系记者,随后记者就收到了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发来的邮件。其中写道:4月9日,我司已与客户消除误解,达成友好共识。对此事为客户带来的困扰深表歉意,通过此事,我司也意识到在客户沟通细节与沟通效率上仍有进步空间。将借此机会,进一步规范沟通细节,提升沟通效率,完善客户体验。

那么,此次事件中4S店工作人员说的“三包”规定是否妥当?记者通过查询《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发现,《规定》中明确了家用汽车产品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免费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符合规定的退货条件、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其中,保修期限是不低于3年、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是不低于2年或者是行驶里程5万公里。在这里要注意,“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是两个概念,要注意区分。对最受关注的退换货条件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在《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列出四中具体情形:其中第一条就是从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60天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就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涛:“基于本案的现状,也就是说消费者和4S店已经签署了汽车买卖合同,那么所有的权利义务,还是基于汽车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约定,也就是说,这个车辆是不是达到解除的条件,就要看车辆的鉴定报告,以及车辆的三包手册,基于这样的内容,约定按照三包责任的约定内容,看一下是否能够解除合同。 如果说消费者发现汽车销售商存在着故意隐瞒这种缺陷,那么有可能存在着消费欺诈, 那么消费者可以要求三倍以内的惩罚性赔偿。”

目前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已成立由工商、质监、物价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正在调查该车辆在销售前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一旦有了最终的调查结果,也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和媒体公布。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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