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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秀萍死后,张家曾在诉讼中要求王正军赔偿汪秀萍死亡的全部丧葬费及赡养、扶养、死亡补偿等经济损失二十五万元。法院最终判决结果为:一、被告人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刑期自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九日起至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止)。二、由被告人王正军的监护人王自新一次性偿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经济损失九千六百三十九元三角。其中,王自新已支付汪秀萍丧葬费抵扣人民币八千一百三十九元三角。

张扣扣被执行死刑最新消息!战友眼中的张扣扣,张扣扣杀人案始末回顾(10)

张扣扣母亲案判决书(部分) 图源网络

张福如称,到手的赔偿有1500元,至于丧葬的费用,“自己也不知道王家到底花了多少。”那1500元,都用于姐弟俩的教育费用。

便上学,需要忍着肚饿熬到中午,才能飞奔回家吃饭。2004年,张丽波出嫁,弟弟却没有回家。他曾向姐姐流露,彼时家里仍是土瓦房,在这样的家中操办喜宴,他觉得没有面子。 “如果我妈没有死,家里情况不会这么糟。”张丽波如今将一切苦难的源头归结为母亲的横死。无论在经济上,或精神上,她认为家人多年来蒙受了巨大的苦难。

  张王两家究竟有何矛盾?

两家的怨结起于何时,已无从考证。村里的说法不一,一些村民对汪秀萍在世时的评价是“性子是挺厉害”,但也有村民认为她“脾气急,但心眼是好的”。没有人说得清,张、王两家在那次杀人场面发生之前,有过什么激烈冲突。

但无疑在张福如这里,对矛盾的感知是迟钝的。他曾在采访中将两家的矛盾归因为自己种西瓜,因给别人送了瓜而没有送给王家,因此结怨。但当每日人物记者追问,他猛然间想起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曾因为承包米面厂与王家产生过矛盾。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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