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疫情防控组发布《关于无疫情小区、村(队)调整管控措施的意见》。意见指出:
被认定为无疫情小区的,允许居民分批、分时段、分楼栋,在小区内进行非聚集性的个人活动。小区居民需要办理健康隔离证明的,由个人提出申请,社区按规定出具居民在无疫情小区安全隔离的相关证明。
被认定为无疫情小区且连续7天以上的,允许居民在小区内进行非聚集性的个人自由活动。可恢复小区内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的便利店、药店、小菜场等正常营业,但须对申请经营门点进行检查及风险评估,严格实施场所消杀、经营人员健康检查、防止人员聚集、非接触式购物等措施。
被认定为无疫情村(队)的,可有序恢复村民生活秩序,开展农业生产,组织村民开展春耕备耕,畅通农业生产物资通道,保障农资商店正常营业,允许农机在无疫情村(队)间跨区域作业。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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