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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其他年级、其他学段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发展形势综合研判后,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这是海南日报记者从省疫情防控指挥部3月19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部署,省教育厅对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作出如下安排:4月7日,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其他年级、其他学段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发展形势综合研判后,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各市县、各校(含校外培训机构)未接到正式开学通知前,不得自行开学。正式开学前,大中小学校线上教育教学工作按有关要求继续开展。

教育厅明确,各学校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和疫情防控,由当地政府统一部署、统一指导、统一检查、统一验收,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各市县区政府将成立复学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案”的原则,制定县域开学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将切实加强对学校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指导。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坚持把全省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根据实际科学制定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各学校要做到“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准备工作验收不通过不开学,防疫物资准备不足不开学,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开学”,确保校园“一片净土”,确保师生安全;要坚持精准有序,按照预定开学时间倒排时间表,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海南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验收标准》等有关要求做好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准备,并根据中学毕业年级复习备考特点做好教学工作。

根据安排,各市县区教育、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应急、交通运输、公安等相关部门将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将加大针对性督查督办力度,通过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落细。省教育厅将对各市县区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学校安全有序开学。

记者:陈蔚林 特约记者:韩小雨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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