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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长江网3月22日讯(记者黄师师 通讯员金睿)22日,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办〔2020〕12号),武汉市出台2020年就业扶贫十项具体举措,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贡献力量。

十条措施体现在“三个精准”促进人岗对接、“四个一批”促进稳定就业、“三项措施”强化政策落实三大方面。

具体包括:开展全面摸排,精准动态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和返岗复工需求,加强就业信息监测。

精准匹配和推送就业岗位信息,对符合返岗条件人员优先开展“点对点”集中返岗服务。

组织开展就业扶贫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与企业精准对接。

相关区就业扶贫车间不少于2家,通过就业扶贫车间吸纳一批。

结合实际新开发一批消杀防疫、保洁环卫、巡查值守以及绿化、护林、护路、护河、电站管理、治安联防、护理老弱病残等扶贫公益性岗位,通过扶贫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

组织不少于40家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就业扶贫,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转移一批。

鼓励返乡创业实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通过返乡创业带动一批。

鼓励企业吸纳。武汉市企业(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及以上的,可申请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可申请2000元/人的吸纳就业奖补。进一步精减了申报资料,简化了办事流程。

支持外出务工。武汉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上年度外出务工时间3个月以上的,可按规定申领跨省务工500元/人、省内区外务工300元/人的一次性转移就业交通补助。进一步放宽了政策享受条件,实行个人承诺制和“容缺”申领。

加强就业培训。组织有就业培训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依托人社部、省人社厅公布的60家免费培训平台和武汉市各类培训机构,参加线上线下技能培训,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其中,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为全新政策;企业吸纳奖补为老政策,但精简了2项申报资料;交通补贴是老政策,但将务工时间要求由6个月放宽至3个月。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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