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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小长假,八达岭长城景区迎来重新开园后的客流小高峰,仅4月5日一天,就接待游客1万2千余人次。随着景区游客量逐步回升,一些不文明行为也有所反弹。日前,记者从八达岭特区办事处了解到,针对破坏文物的违法和不文明行为,八达岭长城景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了《八达岭长城景区破坏文物行为惩戒办法》对于破坏文物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文明旅游行为,将被纳入“黑名单”限制购票参观,《惩戒办法》自4月6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八达岭长城景区新出台的《惩戒办法》是依据《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长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修订的,适用对象包括对长城主体和与主体有关的城堡、关隘、烽火台、敌楼等附属建筑及其它相关文物造成破坏的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惩戒办法》规定,对刻划、故意损坏等七类破坏文物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对于破坏文物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文明旅游行为,还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限制购票参观。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黑名单”将定期对社会公布,加大曝光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实名制预约购票为“黑名单”制度提供技术保障

八达岭特区办事处新闻发言人李东:黑名单的制度我们一直想制定,去年六月份,我们八达岭景区实现了全网络实名制预约售票制度,给我们设置“黑名单”的制度提供了技术条件,一旦破坏文物的违法和不文明行为人被我们列入黑名单在五年内他就无法再预约门票。

在出台《惩戒办法》的同时,八达岭长城景区也对《网格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将通过增加定期检查和重点日查频次加大管控密度,并利用覆盖全景区的监控系统和无人机开展文化遗产检测。

记者同时了解到:目前,北京市延庆区正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在八达岭长城景区被列入‘黑名单’的游客,也会被延庆区其他旅游景区拒之门外。

《惩戒办法》实施首日 一男子在长城本体上故意刻画被依法处理

八达岭特区办事处综治办主任张伟介绍:4月6日10时25分,工作人员正在按照《八达岭长城景区文物保护“网格化”管理办法》要求对第五网格区域巡逻时,在八达岭长城南二楼半处,发现两名男子一蹲一站,面对墙体,行动可疑。在上前查看后发现,一名男子正在对墙砖上进行刻划,一名男子望风掩护,已经刻上“四川”二字。工作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并上报管理部门。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因故意破坏文物,对违法人员李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的处罚。八达岭景区依据《惩戒办法》第六条规定,将刻划男子及同行掩护人列入了景区“黑名单”,限制其购票参观资格。

责任编辑: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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