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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5月20日电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着力强化部门协作和制度完善,指导各地全面加强婚前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数据显示,全国婚检率从2004年的2.7%上升至2018年的61.1%,2004-2018年婚检平均疾病检出率约8.5%。

《通知》重点从宣传教育、便民利民、优化服务三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要求各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强化个人健康责任和意识。结合实际在婚姻登记场所设立婚育健康宣传教育便民服务平台或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探索利用“互联网+”服务平台,创新开展在线婚育健康宣传告知。

二是推广便民举措。要求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坚持便民利民原则,科学优化婚前医学检查场所布局及服务流程,推行“互联网+妇幼健康”,主动公开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名单。将婚前保健作为生育全程服务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避孕药具发放、优生咨询指导等婚前孕前优生服务落实。

三是优化规范服务。要求各地坚持需求导向和分类指导原则,针对不同婚育阶段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系统连续的精准化、个性化服务。依法规范开展优质服务,着力强化质量控制与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服务更加公平、可及。

国家卫健委表示,经过共同努力,婚前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一是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多数省份已将婚检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政府民办实事和民生工程,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青海等地以人民政府名义或以卫生健康、民政、妇儿工委、共青团、妇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就加强婚前保健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是法律保障更加有力。《母婴保健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提供婚前保健服务予以明确。近期发布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婚前保健纳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推动婚前保健制度更加完善。

三是免费婚检扎实推进。在地方财政支持下,已有22个省(区、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多种途径,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行免费婚检。

四是服务体系日益健全。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全国经批准开展婚检服务的机构数达3502家、服务人员达2.5万名;据对2699家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服务状况调查,提供婚前保健服务的机构占比达86.4%。

五是参检人数和婚检率不断提升。2004-2018年全国共有10208万名新婚夫妇接受婚检服务,2018年婚检人数达1020万,全国婚检率从2004年的2.7%上升至2018年的61.1%。

六是越来越多的检出患病人群接受医学干预指导。2004-2018年婚检累计筛查出疾病人数达873万,其中生殖系统疾病303万,指定传染病202万,与遗传有关疾病7万,平均疾病检出率约8.5%。

七是个别遗传性疾病在部分高发地区得到控制。得益于婚前保健和地中海贫血防控工作的协同推进,广东、广西等地中海贫血高发省份胎儿水肿综合征(重型α地贫)发生率由2006年的21.7/万、44.7/万分别下降至2018年的1.4/万和2.4/万,降幅分别达94%和95%。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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