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妹妹郑陈梅被同居男友杨观宝拳击头部,摔倒昏迷,当日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今年初,浙江苍南县法院给出一审判决,认定杨观宝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在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受害人家属表示难以接受,称被告人有故意拖延治疗、藏匿凶器的嫌疑,应以故意杀人罪判刑,因此已提起上诉。
受害方二审代理律师周兆成称,本案有两个关键疑点:1.被告人为何没有及时拨打急救电话?2.受害人身上有血,被告人擦拭行为,是在积极救治还是再蓄意破坏现场?
记者了解到,温州中院原本定于本月17日二审开庭,但又临时通知延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合伙
郑陈梅和杨观宝均是浙江苍南县人,一审判决书显示,两人是同居关系。
郑清说,妹妹是1973年生,前些年因为开美容院、投资等赚了些钱,经济状况在当地相当不错,同村人的评价大多是“长得又漂亮,又能干”。
在一次同学聚会中,妹妹邂逅初中同学杨观宝,后来两人办了酒席、拍了结婚照,并且也育有孩子,只是纳闷为何没领证。
她说,妹妹和杨观宝合伙开公司,后来因妹妹有别的投资工作,经营主要交给杨观宝。
天眼查显示,该文化用品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成立于2010年12月,法人代表为杨观宝,和另一股东郑陈梅和各占50%的股份。
再后来杨观秀加入,他是杨观宝的哥哥,变成三人合伙。
被告人杨观宝供述显示,他和郑陈梅都是“二婚”,“结婚五年多了,之前感情都是挺好的。”
杨观秀证言显示,“杨观宝和郑陈梅实际上是夫妻关系,只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刚开始关系还是很好的,生育有一女儿。”
【2】吵架
一审法院查明,2018年以来,杨观宝和郑陈梅时常发生吵架。
杨观宝供述,是因其做生意把家里的钱亏了200多万,郑陈梅要管财务,因此发生了不愉快。
杨观秀指出,是杨观宝花了180多万,为公司购置了一批有问题的机器,致180多万的钱被骗走。
他说,“2018年底左右,杨观宝和郑陈梅为经济上的事大吵一架,听说杨观宝当时拿着菜刀,在砧板上敲了一下,郑陈梅吓得报警。”
在他看来,郑陈梅一吵起来乱骂,而杨观宝就算生气也就说几句。
但是,这些说辞在另一方看来却并不是那么回事。
郑清称,购置的机器有问题,是妹妹发现的,并且,经过清查,还发现公司账目混乱。
“于是妹妹提出给她150万,她从公司退出来,或者她给杨观宝150万,他和他哥哥从公司退出来,但对方未同意。”
【3】凶案
尽管有些摩擦,但是经过协商,双方还签署了一份协议,明确郑陈梅为公司财务经理,并制定相关公司资金使用规则。
当众人以为这场风波已过,日子要逐渐好转的时候,不到一个月,突然传来噩耗,郑陈梅死了。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苍南县检察院指控信息显示:
2019年3月20日晚10时许,被告人杨观宝在苍南县家中,再次因家庭琐事与被害人郑陈梅发生争吵。
争吵过程中,杨观宝用拳头击打郑陈梅头部,致其摔倒在地昏迷,但未及时拨打急救电话直至郑陈梅昏迷半小时后,才在赶来的家属陪同下将郑陈梅送医抢救。
当日,郑陈梅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其头部的外伤、情绪急剧波动等情况可诱发其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发作死亡。
次日凌晨,公安机关接警后,在龙港龙城中医院抓获在现场等候的杨观宝。
一审时,公诉机关当庭出示证据,并认为被告人杨观宝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而其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候抓捕,且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可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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