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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家属想要一个"公道"

"你们的良心是肉长的吗?"

22日,本案的被害人"小木匠"陆中明的妻子朱大红参与了庭审。庭审现场,朱大红曾几度哽咽,"千言万语的苦,谁知道我们母子的难?"

1999年7月22日,劳荣枝诱骗本案另一位受害人殷建华到其出租屋。为了向殷建华证明自己"有胆量杀人",法子英以修窗户为由,将无辜的受害人"小木匠"陆中明骗至出租屋内残忍杀害。

朱大红代理律师刘静洁当庭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同时也不指望劳荣枝所谓的"赔偿"。刘律师在辩论环节中强调,劳荣枝具有强大的心理素质、反侦察能力以及非凡的表演才能。

而对于劳荣枝此前在庭审中强调自己"逃亡生活暗无天日"的说法,刘律师当庭反问道,"你有想过受害人家庭过的什么日子吗?"

此外,对于劳荣枝及其律师关于"受胁迫"犯罪的说辞。刘静洁也明确表示,不予认同。"南昌事件后,如果出去报案,法子英被抓,那后面的事情怎么会发生,一次被胁迫两次被胁迫,那三次四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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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劳荣枝突破人性和法律底线

在21日以及22日的庭审中,劳荣枝的辩护人表示,劳荣枝认可抢劫、绑架罪等犯罪事实,但不认可检方对劳荣枝故意杀人罪的指控。辩护律师表示,劳荣枝在这些犯罪中起到较小的作用,不认可检方关于"致人死亡"等加重情节的认定。

对此,检察机关认为,劳荣枝与法子英的犯罪行为并不存在主从关系,劳荣枝系案件的主犯,其抢劫致5人死、绑架致1人死、故意杀人致1人死亡。

检方提出,劳荣枝在与法子英有关的四起案件中都有直接参与。劳荣枝多次称自己被胁迫,但法子英在杀害熊某一家三口的时候,其犯罪行为足以被判死刑。劳荣枝没有报警,并采取放任的态度,其参与了四起涉及人命的案件,"不可能次次都是被胁迫的。"

在庭审的最后阶段,检察人员认为,劳荣枝与法子英在犯案时,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案发现场令人发指,引发当地恐慌,摧毁了数个家庭。劳荣枝当庭拒不认罪,主观恶性极深,为保全自己,未真诚悔过,突破人性和法律底线。

责任编辑:端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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