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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3岁女生在货拉拉车上跳窗身亡”一事引发关注。当事人车女士于2月6日在货拉拉平台下单了搬家货运服务,上车六分钟后,司机报警称车女士跳车自杀。2月10日,车女士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21日晚,货拉拉官方发布事件说明称,与家属多次联系,沟通善后事宜但未能达成一致。家属方面表示,货拉拉官方曾回应司机端没有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及措施。家属查看订单截图后发现,该司机多次偏航,驶向偏僻路线。货拉拉方面向总台央广中国之声表示,提升安全监管的工作一直在做。事实究竟如何?

23岁女生在货拉拉车上跳窗身亡 家属讲述事件经过

22日下午,车女士的亲属对总台央广中国之声表示,今年23岁的车女士在湖南长沙某公司从事人力招聘工作,2月6日的这次搬家是为了离公司更近一些。

车女士家属说,2月6日当天,车女士在出发前还跟家里人联系了,说“东西装好了,准备出发了。”

当晚9时40分左右,车女士的父亲和叔叔接到警方电话说车女士出事了,随后立即赶往医院。“刚开始不敢相信,后来多次打电话确认后,来到医院时,车女士已经在抢救了。”

事发后,车女士被送到了湖南航天医院抢救,因伤势恶化,于2月10日不幸离世。

21日晚,货拉拉发布回应称“2月8日从警方获悉事件后,货拉拉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项处理小组,配合警方提供所需要的一切订单资料……在警方的安排下,货拉拉于2月11日与家属就善后事宜展开第一次商谈,但遗憾未能达成一致……对于在该事件中平台应当承担的责任,货拉拉绝不会有一丝逃避。”

家属质疑司机为何多次偏航货拉拉称警方正调查,安全监管一直在做

22日下午,货拉拉公关部工作人员向总台央广中国之声表示,“平台已经联系了当事司机,他之前一直被警方扣押了。目前我接到的消息就是公告里的,长沙警方还在调查,没出结论。”

但家属不认可货拉拉的回应。“在6日至8日之间,我们通过平台、公司电话、市民热线投诉等形式联系货拉拉都是没有任何回应的。直到警方通知,平台才有一名刘总和我们通电话,说是10日见面,但是没有见面,后续也没有联系。”2月11日,警方安排家属和货拉拉平台方第一次见面,平台把所有责任推给司机。

应当承担的责任,货拉拉绝不会有一丝逃避。”

家属最大的质疑在于,这段10公里左右的路程,司机为何多次偏航?按照货拉拉推荐路线,应该走长沙市西二环至枫林路,但司机却选择走岳麓大道至旺龙路路线,之后便频繁偏航绕路行驶到曲苑路上。“一段路为什么要三次偏航?在车上的六分钟,是什么样的恐惧让她自己跳窗?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公共视频?”

有网友评论,“偏航的道路到了晚上‘很黑’。”家属表示,此前得到的解释是“司机不懂导航操作致使偏航。”

大学毕业刚两年的车女士,在出事当天还在微信中跟妈妈分享了自己的工资条,计划好给家人过生日、包红包……短短六分钟内究竟发生了什么?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麓谷派出所方面表示,正在持续调查该事件。家人希望尽早水落石出。

22日,货拉拉方表示,提升安全监管的工作持续在进行。

货拉拉:提升安全监管这一块肯定是会持续做的。对于这次事情的情况,警方调查完后会对外公布,我们也会通过微博对外说明。

“随便什么车都可以当货拉拉司机”平台监管存在漏洞

实际上,在车女士不幸离世的相关消息下,很多人直指货拉拉招募司机的“简单粗暴”,有网友评论,“自己搬家时,货拉拉师傅告诉他,只要有车,随便什么车都可以当货拉拉司机。”“几乎没什么管理。”

上海一位货拉拉司机李先生告诉总台央广中国之声,注册货拉拉司机的流程得先有辆车,然后填写自己的车型、驾照类型,不需要培训,注册完就可以接单。

有车、有驾照,就能注册成为货拉拉司机,随后进行接单,听起来确实比较简单。总台央广中国之声记者在货拉拉网站页面上点击“司机加入”后页面跳转,输入手机码和短信验证码后,不用填写、提交任何信息,包括姓名,工作人员就打来电话表示,“注册信息符合加入平台的要求”。

货拉拉工作人员:平台全职、兼职都可以的,有时间就去拉货,时间可以自己安排。您所注册信息符合加入平台的要求,接下来需要去门店的办公室开通账号,之后你就可以拉货挣钱了。

总台央广中国之声记者主动询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对方非常急切地要求确定前往注册的时间。

货拉拉工作人员:需要把车开上,带上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过来加入。大概什么时候有时间可以过来?

记者:这周回来有时间。

货拉拉工作人员:什么时候回来?我在问您不就是什么时候回来吗,你不知道的话,你先忙好吧。

注册程序简单、没有必要的审核、培训机制,车内没有录音录像等记录公共视频设备,导致出事之后麻烦重重。司机李师傅说,虽然是“货拉拉”,但实际上用户在下订单时是可以选择跟车人数的,平台应该强制要求安装相关设备。

李师傅表示,货拉拉和网约车队不一样,它没有强制司机车上安装公共视频录音的设备。“拉货的话还好说,拉人的话或牵扯到安全方面问题。”

专家:网约货车载人发生事故 法律空白亟需填补

这件事还带给另一方面思考:当网约货车载人发生事故之后,该如何理解其中的法律责任?平台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表示,目前在法律上存在空白。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拿到网络货运资质的平台是可以作为无车承运人,承担承运人责任。目前还没有法律强制性要求取得网络货运平台资质成为网络货运平台的承运人,进而承担相关的责任,后续立法有必要进一步完善。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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